觀點:年末尾牙、年節與春酒季連著來,醉不上道最安全
AUTONET記者:李孟儒(01/17/2012星期二)
又到了年末,這個時候是許多企業吃尾牙的時機,緊接而來的便是農曆春節年假,再來就是春酒的季節,無論事吃尾牙、過年闔家團圓或是喝春酒,在這幾個熱鬧的場合,人們不免需要小酌一番,而「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就是這個季節最適合的標語。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者(酒測值0.2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處新台幣15,0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而立法院去年更已經三讀通過修正刑法部分條文,酒測值達0.55mg/L (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11%),依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遭移送法辦者,依法可處 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其中酒駕致人於死最高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根據警政署統計100年1至11月,酒測值從未超過0.15 mg/L到超過80 mg/L的酒駕事故統計數據一共有500件,而其中就有381件酒測值超過0.55mg/L這當中更造成了410人死亡;若拒絕酒測則直接罰六萬元,並吊照三年。

而交通事件裁決所表示,今年春節假期自101年1月21日至1月29日,期間仍依往例,不提供繳交酒駕違規罰鍰及領回代保管車輛服務,民眾須自恢復上班日101年1月30日起,結清該案罰鍰、車輛移置費及保管費(春節期間仍按日計費)後,才能領車。

舉例來說,若是20日晚間酒駕被查獲,除酒駕被罰款新台幣34,500元外,還必須繳交1,000元移置費,以及每天200元長達11天的保管費2,200元,合計高達新台幣37,700元。

所以AutoNet汽車日報也提醒讀者朋友們,酒後駕車是極重大的危險行為,造成他人、自己的身體、生命及財產的危害,不要為了貪求一時方便,酒後自行駕車,造成重大損失。並且在此呼籲讀者們,飲酒後請搭乘計程車或共乘後由其他非飲酒之人駕車;也讓自己平平安安過個好年。


 
 
01/17/2012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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