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交通新制正式上路,6項法規〝報〞給你知!
AUTONET記者:張菱育(01/03/2012星期二)
行駛中駕駛不得操作衛星導航及觀看電視。
已經展開新的一年度,政府許多新政策也在新的一年度上路。其中包括小型車後座需繫安全帶、車輛行駛中駕駛不得觀看電視、酒駕講習時數增加、濫用救護車最高可罰1800元、機車及計程車可挑車號、老舊計程車汰換,並享3萬補助等措施,目的大多是為了安全的考量而設,期望能夠減少交通意外事故的發生,以免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開罰

自2月1日開始嚴罰,後座乘客必須繫上安全帶。

兒童與所有駕駛和乘客密切相關的,莫過於從今年2月1日開始,政府將針對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者開罰,若後座乘客沒繫上安全帶,駕駛將處新台幣1,500元罰鍰,國道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則可處3,000元到6,000元罰鍰。

小型車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的規定,自2011年8月1日已正式實施,但目前都還在半年宣導期限內;新的一年度2月1日開始,若坐後座的乘客忘記繫上安全帶,將會吃上罰單的!此外,針對兒童坐後座將強制規定要繫上安全帶,若身高不夠高,可使用增高墊,方便兒童繫上安全帶;只是這項宣導期將延長至今年8月1日,過了此期限也將開罰。

交通部表示,一旦過了宣導期,在一般道路,後座乘客沒有繫安全帶,可對駕駛處新台幣1,500元罰鍰,國道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則可處3,000元到6,000元罰鍰。

行駛中駕駛不得操作觀看電視

禁止駕駛邊開車邊看電視與操作導航系統。

交通部最新公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案,規定駕駛人開車時不能觀看、操作DVD及車上電視,也不能邊開車邊使用導航系統,新制實施首日,多數民眾還不知情,交通部路政司表示:「為了考量行車安全,若違規發生意外事故時,民眾將要負起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日後開車族上路不能再看電視了!

全國汽車駕駛約有600萬人,新制上路後,當警方處理交通事故時,將詢問當事人有沒有看電視或操作導航設備,若肇事時該負多少責任,則視個案而定,也會從相關路口監視器確認,以肇事方闖紅燈為例,若因操作導航設備而忽略車前的狀況,闖紅燈者仍會被認定該負較大的肇事責任。

儘管多數開車族仍不知情,甚至認為交通部干涉過多,造成不便,不過自2013年起,交通部將直接限制車上的打檔設備連動及娛樂性螢幕,只要汽車前進或後退時,電視螢幕即自動關閉,預估後年起無論是現有車輛或新車都需符合新規,將列為驗車項目,但目前並沒有罰則。

汽車業者指出,已售出的舊車款,車主需自行付費,但會配合法規協助修改,改裝業者預估改裝需付500元到1000元,日後相關連動機制也會列入新車款中,配合新制同步推出。

另外,交通部也放寬外籍人士駕照年限,只要來台一年以上,就可以考領或換領六年期限的駕駛執照,已領有我國駕照的外籍人士也可以加簽方式延長,最快年底就可以實施。

不管是為了打發時間用還是怕無聊所加裝的娛樂顯示設備,為了車上人員與路人的生命安全著想,開車時首要的就是要專心一意的駕車,避免發生不專心開車而造成的悲劇意外產生,駕駛人還是要專心開車才能快快樂樂的出門,平平安安的回家。

遏阻酒駕 講習增至12小時

遏阻酒駕,講習增至12小時,最高可處20萬元罰金。

國內違規酒駕罰鍰與刑責雖重,根據公路總局調查,每年仍有一萬多名酒駕者罰錢罰不怕,仍會再犯,為遏阻酒駕,公路總局近日表示,有些民眾不怕罰錢但怕上課,將修法增加累犯參加道安講習時數,最多要上12小時,最快今年初上路。

目前酒駕者被測出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可處15,000元到60,000元罰款並吊扣駕照一年,若超過每公升0.55毫克或肇事則將移送法辦,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一旦致人重傷可處六個月到五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則處一年到七年有期徒刑,吊銷駕照不得重考。

公路總局說,祭出重罰仍有人罰不怕,一年酒駕者約六萬多人,其中二成約一萬多人再犯,尤其有錢人不怕罰錢怕上課,讓違規酒駕者為了避免麻煩,盼能有效提醒自己不要酒駕。

濫用救護車 最高可罰1800元


叫救護車的理由千奇百怪,近年來,救護車出勤次數逐年增加,根據統計,台北市2011年就比2010年成長了10%,衛生局預計要向濫用救護車者的民眾收取1,800元,最快7月上路。

濫用資源,卻會使真正需要的人用不到救護車,因而延誤就醫時間,不少民眾把救護車當免錢的小黃來用,使原本緊急出動救難的救護車「學非所用」,台北市曾有一名婦人創下最高紀錄,今年叫了88次車,平均每4天就叫一次。

不過,對於叫救護車要收錢,民眾則持反應兩極的態度,隨著消防局的出勤救護次數逐年增加,光今年多達逾132,000次,其中不是真正緊急救護的逾2000件,足足占了20%。如果民眾只是要去門診,衛生局表示,現在已經和復康巴士做連結,皆可利用其他資源,把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人。

機車小黃可挑號 公路總局:一月開放車牌選號

機車與計程車自一月起可挑選車號。

不只自用車可選號,交通部公路總局宣布,自明年元月起,將擴大至連計程車、機車都可開放車牌選號。於民國81年起,小型車即可由車主自行選車牌號碼,1996年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選號,公路總局表示,今年一月起,再開放計程車、租賃小客車、貨車及所有機車的車牌號碼,皆可自行選號,其中租賃小客車、貨車的號牌,部分特殊數字車牌也將同時開放競標。

公路總局指出,租賃小客(貨)車競標的車牌號碼包括:第1級牌照號碼為全數相同的,例如6666、8888,競標底價是6000元;第2級是兩對相同,但後兩位號碼較應比前兩位大,例如6688、8899,或號牌數字是順位,例如5678、6789,競標價是3000元。

至於已領車牌的車輛可改自行選號嗎?公路總局表示,只要舊車牌辦理繳銷,即可重新領牌選號,挑選自己喜歡的號碼。根據公路局統計,台灣現在500多萬輛小汽車,選擇車牌號碼約佔30%。根據公路總局規定,汽車選號費為2000元,機車為1000元,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比照小汽車,選號費皆2000元,其他機車的選號費都是1000元。

老舊計程車開放汰換 並享3萬補助

為了改善計程車載客率、司機的收入及減少污染,交通部近日公布「計程車維新方案」,明年起將補助個人所有的老舊計程車,車齡逾14年以上可優先補助,每輛補助新台幣3萬元。

根據交通部統計,全台計程車共有86,000輛,每年客運旅次達7億9,677萬人次,約佔所有公共運輸客運量30%,但車齡逾10年有24,000多輛計程車,車齡逾14年更有8,000多輛,由於車輛老舊、服務品質差,搭車民眾觀感差而出現選車效應,導致司機的收入降低,形成惡性循環。

為了加速老舊計程車的汰換速度,交通部路政司宣布「計程車維新方案」,車齡逾14年以上的個人老舊計程車、司機願意汰換買新車並接受為期2天的服務品質教育訓練,即可獲得定額補助30,000元。

交通部期盼,透過「計程車維新方案」來逐步汰換高齡計程車,每年汰換5000輛高齡計程車,降低平均車齡0.7年,預估民國104年,計程車平均車齡由7.8年降至5年,達到小黃年輕化來增加載客率的減碳目標。


 
 
01/03/2012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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