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動系統-車輛不可或缺的行動模式(下)
AUTONET記者:蔡致堅(01/20/2009星期二)
在1771年,英國人Nicolas Joseph Cognot所發明的蒸氣三輪車,雖然最後以失敗收場,卻是全世界第一輛Auto-mobil,也就是自動行駛的車輛,但仍為前驅模式。

Nicolas Joseph Cognot的三輪蒸氣車不但沒有在18世紀造成轟動,反而還因此被定罪,不過卻沒有讓科學家停止這種發明,反倒隨著工業革命而激起新的狂瀾,並在歐洲其他國家興起,這也讓德國的Gottlieb Daimler、Karl Benz與Wilhelm Maybach能在1886年製造出全世界第一輛汽車。

就機械結構來看,BENZ Patent Motor Car No.1雖為一輛三輪車,但採用鋼管焊接車架,軸條式實心膠胎車輪;長形能容納兩名的座椅位於引擎前方,以彈簧固定於車架上。動力上為954cc單缸四行程引擎,最大輸出馬力為0.9hp/400rpm,最高時速僅18km/h。在引擎及底盤的設計上,BENZ Patent Motor Car No.1擁有現代汽車多種雛型,如開放式曲軸箱、偏心輪杆控制的進氣門、由曲輪軸、搖臂及推桿控制的排氣閥等。

基本上現在的車輛,共分為前輪驅動、後輪驅動與四輪驅動三種,但無論哪種模式,最重要的裝置就是差速器。

前輪驅動:所謂前輪驅動,顧名思義就是靠前輪帶動車子前進,說用拖的也沒錯,這種設計除了節省空間、好開外,機械結構上也變得更簡單,但確有轉向不足的特性。

後輪驅動:這算是最為人熟悉、且從20年代一直沿用至今的驅動模式,因為是採用推動車輛,所以更有力,且迴轉半徑也比較小,不過轉向過度卻是一大缺點。

四輪驅動:最早問世的四輪驅動系統,出現在1826年的英國蒸氣車時代,結果將之發揚光大的是美國WILLYS與LAND ROVER的越野車。這種模式多增加車身重量,但因為是四個輪子均具備驅動功能,所以操控性更佳。

輪內馬達驅動:這可算是四輪驅動的一種,最主要是藉由內建於輪子內的馬達來進行驅動,在必要時也能變成二輪驅動,現在MITSUBISHI對這種科技的研發更不遺餘力。

最早汽車的驅動系統,雖然只有固定左右死軸、分離車軸的設計,但都不會發生任何問題,不過當機械動能介入車輛的控制時,需要左右兩輪同時具備動力,又必須兼顧轉向時的平順度,導致左方與右方的輪子出現了對立的狀態;加上4輪驅動車的發展,這個問題更是大幅延伸到所有驅動輪上,而唯一解決的方法就是要靠傳動系統中的差速器(Differential device)。

一般汽車上通會出現的差速器分成前、中、後三種設定,分別運用在前輪驅動車型、4輪驅動車型、後輪驅動車型上,而差速器的缺點在雨天或爛泥路時候才會發覺,雨天與爛泥首先會使輪胎抓地力會減低,如有一個驅動輪陷入積水或泥坑中,完全喪失抓地力時,差速器會將動力灌輸至此無抓地力的輪胎上,如果車速快,加上狀況不好的路面又長時,容易造成失控。


 
 
01/20/2009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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