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速照相機比警告號誌有效!?
AUTONET記者:Diane Wu(09/09/2008星期二)
根據伊利諾斯州立大學的研究顯示,在施工路段,搭配雷達測速照相機的警車是阻止汽車超速最有效的工具。這些被稱為「防止超速箱型車」的警車,在高速公路路肩處所產生的「警示」作用,遠勝過擺放電子警告標示,甚至比警車停靠在一旁還有效。

伊利諾斯州警的測速照相箱型車,能夠在短短幾分鐘內,分辨出不同車道上的汽車速度,一旦發現有人違規超速,違規者就會在信箱裡收到高達375美元的罰單。警方認為這個方法不但更有效率,而且也更完善的保護到警察的安全。

面臨州政府預算縮減的窘境,警方巡邏車的數量也縮減,這時候正是應用測速照相箱型車技術的好時機,讓駕駛明白超速被逮的機率大幅提高。「當警察逮到一個超速者時,你知道他現在沒時間抓其他的人。」伊利諾斯交通部安全工程師Priscilla Tobias表示。

不過對某些人來說,測速照相箱型車所代表的是政府使用狡猾的手段,藏在暗處「偷襲」民眾。況且伊利諾斯州目前只有五台測速箱型車,並無法涵蓋整個地區。此外,施工路段限速45mpg,但駕駛並無法確定真正觸動照相機的上限是多少,50mpg還是55mpg?還是要超過55?這個標準在每個轄區都不同,確實是使用測速箱型車的一大漏洞。


 
 
09/09/2008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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