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因暖化問題吃上官司
AUTONET記者:Diane Wu(05/31/2007星期四)
加拿大環保組織「地球之友」(Fiends of the Earth)一狀告到法院,主要的申訴對象不是別人,正是加拿大政府。地球之友認為,加國政府並未遵守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的協議。

這項告訴是在Ottawa的聯邦法院,由環保法律組織Sierra Legal負責提出。其內容不外乎是指控加國政府因未達到國際為減少溫室氣體訂定的法規標準,已經形同觸犯加國的法律。而所謂的國際法規,指的就是京都議定書,以及聯合國的環保法規。

在加拿大環保法案第166條中明文規定,加國必須要遵守國際條約,以求減低環境汙染。加拿大於2002年12月參與京都協定書,也就是說在2008年到2012年,加拿大必須要將二氧化碳廢氣排放量減低至1990年的標準。但照目前的情況來看,還有一大段距離。


 
 
05/31/2007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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