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250cc-549cc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市區道路仍比照機車,請共同遵守交通規則
AUTONET記者:盧佛青(09/19/2007星期三)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本市堤頂大道等9條快速(高架)道路將配合中央公告之時程開放550cc以上大行重型機車(前後懸掛紅底白字2面號牌)行駛,開放之同時該類型大型重型機車亦將比照小汽車於市區道路可直接左轉與行駛「禁行機車」車道,交通局提醒其他運具駕駛人,未來公告實施後,倘若有發現市區道路之「禁行機車」車道有550cc以上大行重型機車行駛或遇紅燈停等切記勿亂按喇叭且能互相彼此尊重路權。

至於250cc-549cc之大型重型機車(僅後方懸掛黄底黑字號牌)是不能夠行駛本市開放9條快速(高架)道路,該局表示依法仍不允許,該類型大型重型機車在市區道路行駛仍應比照機車行車規定,如採取「2段式左轉」與不能行駛「禁行機車」之車道,屆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仍將依車牌辨識及加強執法取締。

該局呼籲550cc以上大行重型機車之騎士於本市高架(快速)道路未公告開放行駛前,駕駛人切勿逞一時之快搶先偷跑,本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基於確保行車安全,將於本市快速(高架)道路不定時加強執法取締違規行為,且在未正式開放前所有250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時仍應比照『機車模式』行駛本市道路,以維交通安全及用路之權益。


 
 
09/19/2007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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