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電收針對消基會抗議內容提出澄清!
AUTONET記者:編輯組(07/05/2007星期四)
針對之前消基會至高公局進行抗議並召開記者會,遠通電收表示消基會於記者會中講述之內容多所錯誤,就消基會說明偏誤之處,遠通電收提出下列聲明:

1. ETC重為第二階段甄審之議約提報內容,遠通電收規劃了相當多樣的優惠方案,包括門檻極低的租賃方案,消費者可依自身需求選擇使用,並非只能買斷。遠通電收歡迎消基會仔細檢視所有遠通電收提出之優惠方案,而非挑選其中一項以偏概全評論。遠通電收絕對有誠意聆聽消基會之建議及寶貴意見。

2. 消基會指,消費者若是沒有購買OBU,即不能於高速公路上通行,對此,遠通電收鄭重表示:不論就現行之計次階段,或是日後的計程階段,消費者不管是否有無購買OBU,皆可行駛於高速公路上,這是無庸置疑的。

3. 消基會要求680元優惠方案持續、甚至須免費提供OBU;遠通電收再次鄭重表示,680元滿百退方案對於遠通電收已造成相當沉重之財務負擔,爾後進入計程階段前,遠通電收必須花費比之前更加龐大的資金進行建置,若持續虧損下去,業者實已無力承擔。但遠通電收同時重申:決不會在OBU的售價上獲利,定以成本價販售,這是遠通電收對全體消費者不變的承諾。

4. 遠通電收表示,本次議約包含十項議題(共計300多項子題),所有議題係本於最高行政法院95年度判字第1239號判決意旨、保障用路人權益、遵照招商補充文件規定,並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及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等相關單位之意見逐一加以列入。有鑒於此,遠通電收於重為第二階段甄審開始,即主動與消基會進行聯繫,希望能提供消基會有關遠通電收有關消費者權益保障之議題內容,進而能獲得消基會之寶貴意見,但遠通電收始終未能得到消基會之回應,遠通電收深感惋惜。

遠通電收表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聲譽卓著、動見觀瞻,盼能秉持專業與理性檢視遠通電收提出之各類方案。遠通電收仍待消基會提供寶貴意見,盡全力維護消費者權益。


 
 
07/05/2007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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