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計畫未來購車必須具備車位證明!
AUTONET記者:盧佛青(06/21/2010星期一)
在許多地狹人稠的地方,當地政府最常使用的車輛管理方式,除了提升車輛購買的使用證成本(像是新加坡)之外,購車必須擁有停車位的方式,則是東京等大城市採用的另外一種管理途徑。

根據最新消息指出,為了有效解決車輛數過多導致的道路使用效率問題,日前北京市政協常委會已經通過「關於編制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若干建議」,除了可能提高購置稅率,提升首次購車成本,更將加強汽車掛牌管理程序,嚴格實施按車位證上牌管理的辦法。

簡而言之,未來在北京市購車可能必須附有停車位證明才行。

截至今年第一季為止,北京市機動車輛已經達到413.2萬輛,其中自小客達329.1萬輛,80%以上集中在北京市區六環範圍內,城四區戶均自小客保有量水平比巴黎市等比區域的1.8倍、紐約市區的2.3倍

這份調查顯示,北京市自小客每年平均行駛裡程1.5萬公里,超過東京都二倍,年均使用成本約10681元人民幣該市管轄內自小客存在明顯的過度使用現像,而北京機動車保有量達到一百萬輛約花48年時間,達到二百萬與三百萬輛分別僅花六年半與三年9個月,而達到四百萬輛僅花二年7個月。

依照北京市目前自小客使用強度,每淨增一百萬量需要增加282萬公里的路網容量,並且需要增加停車面積30平方公里。

但另外一方面,若北京市規定購車必須擁有停車位的話,又可能導致私人停車位產權與市場炒作等弊端。


 
 
06/21/2010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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