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慢…不代表安全!
AUTONET記者:蔡致堅(05/25/2010星期二)
上星期天高溫達34度,開車從台北經淡水到金山走一趟,不去還好,去了就一肚子火,但並非天氣太熱火氣大,而是碰到許多「非常」遵守交通規則的路隊長,有多遵守?限速70km/h路段以40-50km/h時速逛大街,其結果是嚴重大塞車!

基本上這種現象常發生在週遭,尤其在高速公路上更明顯,二高南下過了土城後限速提高為110km/h,但仍有許多駕駛人以低於100km/h佔據內線道,若連同隔壁車道也跟著以100km/h並行,那麼整條高速公路立刻變成「車龍」,越是後頭車速越慢,最後就形成大塞車,罪魁禍首是誰?就是前頭自以為慢就是安全、佔著內側道緩緩行進的車輛!當然有人會跳出來反駁,認為慢沒有什麼不好,應該以安全為重,沒錯!這很有道理,但千萬別忘了,高速公路旁可是立著斗大標誌要慢速車禁行內側道,難不成這些駕駛人都是文盲?非也!基本上是缺乏駕駛道德!

過去我曾採訪過部分駕駛人,有人反應路上有太多「龜速隊長」,以低於速限許多的時速行進,導致交通大阻塞,當然問過這些種人口中的「路隊長」,他們的反應卻是親友教育上高速公路就是要開內側道,比較安全;有人還說反正低於限速又沒犯法,我愛開哪要怎開是我的自由,我聽到他們的說法後心中生起一把怒火,很想大聲斥責「就是有你們這種駕駛人台灣交通才會亂!一天到晚才會塞車!」小心開車、慢慢開車是以安全為出發點,一點也沒錯,但錯就錯在心態,這般自私心態讓交通狀況更差,當一輛自認為遵守規矩卻遠低於限速的慢車在前頭,後方車輛自然會想要超越,如果沒有發生意外就沒事,倘若發生意外,試問是誰的責任?通常這輛慢速車一定都沒問題,有責任的就是超車者,但仔細想想真的如此嗎?慢車真的一點也沒責任和問題?

我常認為台灣交通之所以亂,高速公路常常大塞車,道路規劃是一大問題,但最主要還是駕駛人道德低落,自私和自以為是往往造成不幸事故發生,如果駕駛人能讓出內線道、如果慢速車能開在外線道、如果駕駛人別邊開車邊做其他事導致車速降太低,那蛇行超車發生意外,被閃大燈心生不滿造成衝突的問題就自然消失,只是真要能這樣,恐怕法令必須更明確(絕對不能有灰色地帶),執法人員必須秉公處理(決不能有大小眼之分),否則一百年後交通依然亂糟糟。


 
 
05/25/2010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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