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慣養成救生命,後座安全帶法規面面觀!
AUTONET記者:王柏偉(03/16/2011星期三)
行政院院日前通過交通部所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修正草案,增訂小型車後座乘客也應依規定繫安全帶,以及未依規定之相關罰則,全案將送交立法院審議後立法執行。

或許該法案對於不少用車族來說是項觀念與習慣改變之挑戰,畢竟自台灣使用車輛以來,連前座繫安全帶也是近幾年來才強制規定,要人民接受因為先前國父孫女車禍身亡才立法的事實,或多或少會有人因於此立足點而掀起反彈,但若以乘員的行車安全為考量,不管身坐車上哪個位置,安全帶的使用當然是最生命安全維繫的上上策!

來自美國的安全帶使用率調查,其實也呈現著相當有趣的統計結果;針對有特別為後座安全帶立法的地區來說,在男性與女性分別的抽查報告中可發現,只有14.3%的男性在上路後使用後座安全帶,而女性的比例為18.4%,同樣的抽查對象換在前座,安全帶的使用率則提高至75.2%,究其原因,還是以〝習慣〞的有無為首要;相同報告在紐約、亞利桑那、佛羅里達、科羅拉多等未有相關規定的州,後座安全帶的使用率自然也就更慘不忍睹,男、女性分別只有9.6%、16.3%。

未來相關法規若在台正式上路,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可能會收到1,500元至6,000元的罰鍰,若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而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駕駛人也將必須罰款新台幣3,000-6,000元!為了自己的安全與荷包著想,不管法規通不通過,只要搭車、開車最好還是隨時繫上安全帶!


 
 
03/16/2011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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