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要大民眾專心開車,期望立法禁止邊開邊看電視?
AUTONET記者:蔡致堅(06/30/2010星期三)
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車輛配備影音設備已蔚為風尚。但行車時使用影音設備,駕駛人視線會從路面轉移、雙手離開方向盤,影音設備的使用造成駕駛人分心,容易發生行車事故。

根據美國的研究發現,駕駛人分心(如看電視、化妝、吃東西、使用行動電話等)發生的行車事故占總事故約20%。且當行車速度達50km/h時,駕駛人分心2秒鐘,車輛已移動約28公尺,在交通環境複雜的時候,最容易造成行車事故。為此,台北市政府交通局呼籲駕駛人開車時不要看電視、化妝、吃東西、使用行動電話等造成駕駛分心的行為,並建議中央修法將會造成駕駛分心的行為立法禁止,以增進用路人安全。

但我並非批評政府,這種情況早已存在許久,就連開車使用行動電話剛開始也是抓得很嚴格,現在根本連抓都不抓,別說要取締這種容易造成行車分心的行為,光一個酒駕就已經搞不定,何況是看電視、吃東西、使用行動電話這些小兒科。當然對於車內裝電視、DVD這些玩意我本身也非常不贊同,畢竟攸關安全駕駛,雖說能排解乘客長途的無聊,卻有不少駕駛人自己看,即使車廠多將影音系統設定在開車時無法啟動,但市面上仍能輕易破解;而使用行動電話更是減慢速度造成塞車的罪魁禍首,難道說這些人不曉得什麼叫做藍牙耳機嗎?

因此衷心建議相關單位先對於酒駕嚴格執法,並立下重罰,完全杜絕關說(有很多民代為了選票而關說),並賦予執法人員的公權力(這點執法人員本身的素質也要加強),這樣要來取締開車分心一事才能得到民眾信服。當然政府也別只是喊口號,要拿出魄力來!


 
 
06/30/2010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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