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臺北市春節假期到期交通違規展延暨駕、牌照吊扣屆滿發還事宜
AUTONET記者:盧佛青(01/22/2008星期二)
今年春節假期(自2008年2月6日至11日)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延續往年提供到期交通違規單展延與吊扣屆滿駕照或牌照發還等便民措施。

列管於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之交通違規案件,如違規通知單之應到案日期為2008年2月6日至11日春節假期者,展延至2008年2月12日恢復上班日,不用擔心逾期會被罰較高之罰鍰。

被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吊扣之駕照或牌照,期滿日期(迄日)在2008年2月5日至92月10日間之民眾,須先結清所有交通違規於2008年2月5日前撥打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電話(2365-8270轉總機9)或親至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決窗口完成於春節假期領回之登記後,於吊扣屆滿之翌日,攜帶身分證及吊扣執行單正本至思源街派出所(地址:臺北市汀州路3段72號;電話:23650843、23650844)洽領。若有不明瞭之處,可於上班時間洽詢(服務專線:23658270轉總機9),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並祝大家行車平安,新春快樂。


 
 
01/22/2008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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