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電收新優惠!滿足用路人
AUTONET記者:編輯組(07/04/2007星期三)
遠通電收今(7/3)表示,ETC重新為第二階段甄審之議約階段,已於日前結束。議約期間,遠通電收提出包括「OBU租賃方案」等多種優惠方案,除遵守遠通電收承諾絕不在OBU價格上獲利外,更重要的是提供消費者多樣化、多選擇的各類優惠方案,消費者日後可以用極低的門檻,享用最優質、便利的ETC電子收費服務。

遠通電收表示,目前尚未得知簽約時間,但是若預計簽約時間為今年8月1日計算,遠通電收未來有關OBU優惠方案,將提供以下多種選擇。

從今年8月1日起的三個月內,給予消費者適應期,有關OBU一次購買,仍延續現行「680滿百送優惠方案」,消費者以一次購買價680元取得OBU,用戶在兩年內使用達一百次,將可以退還680元。

許多消費者期待已久的租賃方案,也將在簽約第一天起開始實施,對於短期使用或是嚐鮮客戶,租賃方案將是其選擇。消費者若是選擇租賃方案,將預付888元押金(此押金仍然低於成本價),以及預付一年期租金240元,消費者隨時可以退租OBU,退租時消費者可以無息拿回押金888元以及無息退回所剩之預付租金。目前租賃方案將從遠通電收24個直營門市做起,日後將推廣到每一縣市皆能承租OBU。消費者選擇租賃方案,將不用考慮OBU之成本價格。也擁有更多的選擇滿足消費者多樣化的需求。

消費者在租用OBU後未滿一年期間,隨時都可退租,取回押金及剩餘部份比例租金,而租滿一年後,消費者也可有下列三種選擇:

(1) 續租:預繳下一年之租金240元,用戶同樣享用與前一年相同之權益服務。
(2) 加價購買新OBU:消費者若租用OBU一年後,體驗出ETC之便利性,也可選擇直接買斷OBU,消費者只需用已繳之押金再加262元,即可取得新OBU。
(3) 退租:用路人選擇退租繳回OBU,遠通電收將退還用路人扣抵所欠租金後之押金費用。

遠通電收表示,用路人正常繳付租金超過三年保固期後,也可用押金888元購買原OBU。選擇租賃方案,消費者可決定租用時間,租金也依照消費者使用時間計算,由消費者自行掌控需要OBU時間。此方案不僅對於想要嚐鮮或是試用,甚至每逢過年過節交通壅塞期間,消費者可以短期試用租借,此方案將可滿足廣大的消費者多樣化的需求。

遠通電收表示,日本當初推行ETC電子收費系統初期,因車上機價格過於昂貴,導致用路人多採觀望態度,致使ETC使用率也遲未攀升,日後政府推出包括政府補助及離尖峰時段差價等相關措施,才拉高ETC使用率。有鑑於日本之先例,遠通電收說明,降低使用門檻及增加消費者多樣化的選擇,始能吸引更多用路人以較少的負擔使用ETC,甚而以試用的心態來體驗ETC電子收費服務。

遠通電收表示,除提出租賃方案外,也將分別與汽車業者、產險公司、銀行進行異業結盟,提出優惠促銷方案:

(1) 遠通電收和汽車業者合作,未來購買新車或是到車廠保養,消費者可免費獲得OBU或是優惠補助。
(2) 遠通電收與信用卡公司合作,未來只要消費者申購信用卡,有機會獲得OBU補助或是免費獲得OBU。
(3) 遠通電收將與保險業者洽談合作方案,消費者未來購買業者提出之車險,提供消費者另一可免費取得OBU或優惠補助。

推行ETC電子收費已有相當時日的新加坡,上路初期即採取循序漸進方式,從初期政府全額補助到最後用路人全額負擔,不僅使民眾能逐漸習慣ETC,也可在短時間內吸引更多用戶使用ETC。遠通電收表示,ETC重為二次甄審後,考量消費者適應問題,除延長現行優惠方案時間外,後續也推出其他方案,讓消費者能有更多的選擇,遠通電收藉此希望,除提供消費者能有緩衝期適應外,也可讓ETC逐步重回BOT之正軌上。

遠通電收表示,提供消費者享用便捷、方便的電子收費系統,始終為遠通電收不變之信念,而遠通電收也於ETC重為二次甄審議約階段,提出更多選擇、更多樣化的優惠方案,維護消費者之權利,將可提高ETC使用意願,進而促成提升公路運輸效能及ETC長期營運效益之目標。


 
 
07/04/2007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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