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變成冤大頭,都是關稅匯率惹的禍
AUTONET記者:蔡致堅(05/10/2007星期四)
國內進口車價貴得離譜是不爭的事實,關稅和匯率問題則成為最主要關鍵,尤其歐元攀升到45元,遠比美元更高,甚至還有上揚的空間,這叫人怎麼吃得消;另外雖然加入WTO,關稅也逐年下降,但依舊追不上匯率,因此有不少熱愛購買進口車的消費者,總覺得自己成了冤大頭。

台灣,從民國60年代即經濟起飛的海島之國,在政府領導下創造出許多奇蹟,但基於外匯等政經情勢考量,以及順勢保護國內汽車工業發展,政府自1974年五月起全面禁止日本製房車進口,並制訂相當高的進口關稅;在此情況下,歐美品牌相繼進入國內市場,在當時40:1的匯率與眾多法令約束下,價格高昂的進口車,儼然成為遙不可及與身分地位的表徵。

曾幾何時,台灣人變得非常有錢,高級豪華進口車隨處可見,甚至車價足以買棟房子者也比比皆是。隨著台灣加入WTO、關稅逐年下降,但進口車價仍然居高不下,主要原因除了匯率問題外,消費者似乎也習慣進口車必須超過百萬的行規。然而這兩年競爭力逐漸下滑,具備消費能力的族群外移,留在台灣只剩下M型社會,具消費能力者根本不在乎車價高低,一般老百姓則離進口車越來越遠。

奢侈稅遠不及關稅,國內車價買一送一

33:1和45:1的幣值換算,讓許多與美國歐洲車廠相關的總代理叫苦連天,因為匯率上揚、進口車價亦隨之高漲;然而,美國當地也有許多歐日進口車款,與國內相較,同樣一款車在售價上硬是便宜許多。

之所以有此差異,是因為美國本身有著強而有力的汽車工業,為了樂見本國產品對外輸出順利,遂針對國外進口車給予免關稅的優惠。因此基本上,美國並無「重量級」的汽車關稅,不過卻必須繳交一筆名為「奢侈稅」的稅金給政府,但奢侈稅所扣除的金額再怎麼高,也絕對沒有咱們政府來得狠。

人說「中華民國萬萬稅」可是一點也不為過,尤其多年前所訂定的進口稅制,硬是將消費者給海削一頓,只要是國外進口的東西都得打稅,因此進口稅、貨物稅、營業稅等,就成為總代理的惡夢,甚至還有所謂的推廣貿易服務費,這些費用可是完全納入政府的國庫中。

屬於高單價的進口汽車,稅金相當可觀,通常一部進口車的稅金,可抵一部同型車的價錢,舉例來說,消費者在國內買部售價高達258萬元的LEXUS RX400h,在美國可用同樣金額(當地售價41180-42580美元,以匯率1美元:33元新台幣計算,約合新台幣135894-1405140元,但不包含選配)買將近兩部!瞭解國內外的差異後,是不是令你非常生氣?

進口稅制重新訂立,一般消費者受惠不多

新車進口之際,必須先通過政府稅制的重重關卡,無論是新舊進口車款,想安然抵達國門,除了能通過認證法規外,還需要繳交進口稅、貨物稅、營業稅與推廣貿易服務費四項費用。雖然對總代理或車商來說,各項稅制最終只是售價上的問題,但對消費者而言卻是沈重負擔。

過去高達30%的關稅,在加入WTO後終於逐年下降,第一年下降1%,也就是29%,往後每年下降1.43%左右,直到2010年止降至17.5%。雖然看起來頗具吸引力,但進口車價是隨著匯率而有所調整,當初大家總樂觀其成,但經過這麼長久的時間看下來,歐元美金一直攀升,新台幣貶值,在景氣低迷物價上漲情況下,民眾想少花點錢買車還真難。

至於貨物稅部分,過去依排氣量分為:2000 cc以下25%、2001〜3600 cc 35%,與3601 cc以上60%三級制,在加入WTO後取消頂級的3601 cc以上貨物稅,僅以2000 cc為界線分成以上與以下兩種,2000 cc以下者課徵25%,2001 cc以上者為35%。這樣的分法果真讓稅制變得更加簡單些,然而以2.0升車型為大宗的國內市場,絕大多數消費者其實無法真正享受到優惠,基本上只讓多金且熱愛氣派、大排氣量車款的買主們,節省一些購車上的開銷,一般消費者想以合理的售價買進口車,看來已經無望。

說穿了,最倒楣的還是消費者,必須多花上一倍的金額才能享受到舶來品,不過倒是有許多人甘願當冤大頭,為得就是滿足心中的慾望,最後政府仍是大贏家。


 
 
05/10/2007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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