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車後座強制繫安全帶,交通部預估最快明年五月正式實施
AUTONET記者:Slavick(11/28/2006星期二)
先前報導小客車行駛高速及快速道路時後座強制繫安全帶的修正案,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尹承蓬進一步表示,新法適用車種為九人座以下自用及營業小型車,大客車及民國八十年七月一日以前生產的小型車,因未強制配備安全帶,不受新法規範。

尹承蓬表示,草案如能順利在今年底完成三讀並經總統公布,配合三個月宣導期及相關子法與裁罰系統修正所需時間,初步預估明年五月應可實施。

新法上路初期僅限十五條高、快速公路,分別是國道一號、三號及五號等三條高速公路,以及十二條東西向快速公路、台六十一西濱快速公路。行駛台北市建國南北路、新生高架橋及環河快速道路等則不強制。罰鍰金額則依違規人數分級處罰,交通部將在相關子法中規範。初步規劃,包括駕駛及前後座乘客,一人未繫安全帶罰三千元,二人罰四千元,三人罰五千元,四人(含)以上罰最高的六千元。

由於處罰對象為駕駛,計程車駕駛認為增加營運壓力。尹承蓬解釋,員警執法不至太過嚴苛,計程車駕駛只要盡到告知義務即可。

交通部評估,立院應很快就會將此案排入全院審查委員會中。


 
 
11/28/2006新聞
後一天文章列表 前一天文章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