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買車深呼吸,別被花言巧語沖昏頭
AUTONET記者:吳煌棋(02/10/2009星期二)
為了刺激消費,政府發放消費券。為了拯救台灣車市,政府再度推出汽機車貨物稅減徵方案,主要是為了刺激民眾購車意願,增加消費以提振經濟景氣。今年一月中旬於立法院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增訂第12條之1條文,總統並於19日正式公布實施,讓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領牌登記者,定額減徵貨物稅以減輕消費者購車負擔。

也就是指凡在2009年底前,新購小客車和機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可減徵貨物稅,汽缸排氣量在2000c.c.以下的小客車、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定額減徵新台幣三萬元,150c.c.以下機車,定額減徵新台幣4000元。

原先是政府的美意,讓消費者可以用較少的經濟負擔,購得新車與機車。但是卻有許多不肖業者,明明是銷售已領牌的「衝牌、業績車」,甚至是2008年就已領牌的「新古車」,就是所謂的中古車。

這些不但無法享受減徵貨物稅,甚至有業者趁機抬高末端售價,買這些車輛時消費者已成為二手車主,實際購買價格卻又未能享受減徵貨物稅折價。此外,雖然這些車輛未落地與新車無異,但是實際上消費者卻已經是二手車主,這關係到日後車輛轉賣上的中古車價值,將會比直接買新車要來得更低。

經濟不景氣,大家都想聰明消費撿便宜,記得得選擇有信譽的店家與業者,別買貴了「二手車」!


 
 
02/10/2009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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