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廠v.s.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
AUTONET記者:Diane Wu(11/29/2007星期四)
加州嚴格的空氣品質和汽車廢氣管理法規,在美國一直具有帶頭作用。在明年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California Air Resources Board)將帶領加州更上一層樓,決定加州是否會在近年內成為零廢氣排放量、零污染汽車的天堂,或是持續容忍車廠所製造的二氧化碳排放汽車。

美國加州許多消費者樂於駕駛環保節能的汽車,但車廠卻吝於配合。空氣資源委員會握有實質的權力,能夠鞭策車廠製造出更乾淨的車款。透過強制擬定的法規所產生的發展,史上並非沒有先例,當初也是經由法律規定,才有了安全帶、防護氣囊,以及催話轉換器等配備。

既然當年美國是藉由法律,才將汽車油耗量從12mpg增加至27mpg的標準,民眾想要有更乾淨、更環保的汽車,想必也得透過執法者之手。早在1990年,空氣資源委員會強制將幾千台電動車放到加州道路上,在2001年,委員會更以獎勵的方式,贈予符合廢氣排放標準車廠點數,但此舉卻讓委員會吃上官司,車廠反駁 : 只有聯邦政府有權擬定這樣的法律。

當時車廠向委員會保證,只需要給他們幾年的寬限期,他們將能推出零廢氣排放量的氫氣車。於是天真的委員會收回2003年零廢氣排放量汽車的法規,將原本的計畫變成氫氣燃料研究計畫。GM意氣風發地指出氫氣車在2004年就能上路,DAIMLERCHRYSLER這預測他們在2006年可賣出十萬輛燃料電池車。

現在面對時間緊迫的情況,美國只有靠加州通過比聯邦政府更嚴格的法規,來將汽車工業的環保技術帶入新的境地。


 
 
11/29/2007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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