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肥了財團苦了人民!
AUTONET記者:蔡致堅(08/11/2006星期五)
就如同葡式蛋塔剛引進台灣時一樣,當政府決定進行ETC電子收費時,許多用車民眾無一不叫好,全民一窩蜂挺進,然而正式營運半年時間竟然弊端連連,大家好像都忘了,只要是與BOT扯上關係的都是全民買單耶!

當時前交通部部長蔡兆陽指定電信研究所來辦理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共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分為兩個時段試用,第一時段五個多月,第二時段八個月,共有4338部的汽車參加試用,至88年8月底止計通過489895車次,其可扣款的成功率達到99.8%,滿意度高達96.2%。但這樣的成績有沒有讓ETC的明天更好?

一個ETC搞得沸沸揚揚,雖然決定撤銷遠通「最優申請人」資格、由中華電信繼續執行、交通部暫代等解決方案,但這樣的結果依然無法讓人信服,因為隸屬於BOT計畫的ETC,就如同許多公共工程一樣,可是全民納稅人的血汗錢,結果企業財團與政客中飽私囊的結果,苦哈哈的還是老百姓。至於何謂BOT(Build Operate Transfer),相信很多人仍不瞭解,其實全世界許多國家都採行BOT方式來興建公共建設,這是指政府將某項公共建設的特許權授予承包商,由承包商在特許期內,負責設計、籌措經費、興建、營運等,在工程興建完成後,可進行運營以回收成本、償還債務、賺取利潤,並在特許期結束後將所有權移交政府。看似企業財團獨資,實際上政府也要出錢,而這經費哪裡來,當然是全民買單囉!

為何一個ETC會搞成這樣?尤其許多在國外都非常美意的工程設施,到了台灣卻都走了樣,就拿美國與日本的ETC系統來說,ETC在美國紐約叫E-Z Pass,麻州叫Fast lane,發行超過十多年,所有購買pass的車輛,上面幾州都互通所有收費橋樑、收費站,紐約州87號高速公路和三年前波士頓機場隧道收費站特別警示E-Zpass請保持時速100km/h通過,看在台灣龜行的40km/h各位作何感想?而且美國的接收器大小為7.8×7.8公分,厚度不到1.25公分,且申請手續相當簡單,可多車共用,甚至無須固定在前檔玻璃上,如果與之相較,台灣遠通的系統就太過粗糙。

再看看這幾年成長率大增的日本,從2001年3月開始引進ETC系統,2006年7月使用率達大約61%,裝機率在五年內超過1200萬,雖然通過時速不高,但卻節省許多時間,而且接收器通/讀卡機與車廠的音響主機作結合,不僅美觀安全性高,更具便利性;至於外接式的機組也非常小,更無須黏在前檔玻璃上。不過ETC在日本之所以受到歡迎,更因為由政府、全國六家高速公路公司、ETC機器製造廠商和ETC卡公司組成的「ETC普及聯絡協議會」,經由網頁等方式展開活動,使用ETC卡除可享用過路費的打折外,也包括取消ETC卡年費及提供加入者ETC機器的打折優待,或者使用時段優惠,甚至能當成如悠遊卡般在特定停車場進行扣款等配套措施。

其實ETC並非不好的便利行動科技,只不過再怎麼好的東西到了台灣多少會變個樣,如果政客們與財團不是為了利益,政府能有更長遠且落實的計畫,只要人民衣食無虞,生活安定,誰執政還不是都一樣。





 
 
08/11/2006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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