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行車記錄器大賣的省思!?凸顯交通執法不公導致人人自危的現況!
AUTONET記者:Gilbert(10/26/2010星期二)
目前已有許多車款都設有攝影機,但不具備有記錄影像的功能。
近來在國內汽車用品賣場中最暢銷的改裝部品,不是HID頭燈、也不是數位電視,更不是琳瑯滿目、選擇豐富的各式機油,您想到了嗎?其實是常常出現在新聞畫面上的行車記錄器。

交通意外的責任歸屬,執法單位應該要用更負責謹慎的態度來面對。
行車記錄器這東西的功能很簡單,它就是裝在車輛的擋風玻璃上方,藉由一具廣角鏡頭來記錄車輛行駛時所發生的交通狀況,新聞上常播出許多道路上的糾紛例如重車與汽車搶道發生爭執或是有嚴重違規情勢的發生,都是藉由行車記錄器所拍攝,並且事後由車主自行上傳至Youtube網站的結果。

表面上來看,行車記錄器是個很好用的東西,一旦有交通意外事故的發生,將有助於還原事實真相並釐清肇事責任的歸屬,再加上價格並不高,一般的機種只要不到3000元的代價便能自網路上購得,而且安裝容易使用方便,這樣的好東西自然就成為了坊間汽車用品大賣場的搶手貨。

只是,當行車記錄器持續熱賣的同時,是不是也反映出了台灣社會對於交通執法的不信任?否則為何多數駕駛人都要去買這種東西來自保呢?我想,絕對不是為了好玩留下珍貴畫面這種單純的理由吧?

筆者朋友前陣子就經歷了一場事故糾紛,所幸雙方人員一切均安,只有車輛的碰撞損失而已,而筆者當時也車上,所以現場的狀況都相當清楚,而且筆者當時也犯了職業病,在事故發生的同時立即拿起單眼相機將現場與周遭環境都記錄了下來。

而在不久之後,警察與保險公司的人員都來到現場,並協助處理後續的事宜,筆者也一同到警局陪同進行筆錄。而筆者當時也很熱心提供拍攝的照片,並告知員警在當地路口其實設有監視器可以調閱,沒想到員警竟然以輕視的笑容指稱沒有其必要性?真不知道這位員警究竟是以哪一點理由來判斷是否具有必要性?難道還原真相並不重要嗎?還是他以為藉由自己雙眼看得到的事實再加上自己的些許猜測就是真相?當然,在後來對話中還發生很多在邏輯上相當離譜的事情,在此就不再一一描述,只是讓筆者感到不悅的是,警察大人一心想把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心態,實在是太超過,筆者絣的筆錄只是想要記載多一些的詳盡內容,警察大人立即就會表現出輕蔑或帶點脅迫口吻的態度。

難道筆錄就只能按照公式來寫嗎?

最離譜的是,雙方的保險公司必須依據肇事責任的歸屬來分攤彼此賠償金額,結果就為了等待這肇事責任歸屬一等就是快二個月,筆者還曾經代為詢問,沒想到保險公司回答說這樣的速度其實很正常?天哪….沒出過交通意外,還真不知道我們警政單位的效率,原來是這麼的快速阿…!

您說要是面對這樣的情況,行車記錄器究竟是要買還是不買?筆者此時也正在研究,到底要買哪一款比較好用?讀者們,您有好的推薦嗎?


 
 
10/26/2010新聞
後一天文章列表 前一天文章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