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出事後才會修法,後座未繫安全帶開罰至少1,500元!
AUTONET記者:蔡致堅(03/11/2011星期五)
先前國父孫女車禍身亡震驚社會,爾後一名婦人雖繫安全帶卻致死也引發不少爭議,使得乘車後座繫安全帶與否變成兩種論調,而經過各界討論後行政院後終於通過交通部所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修正草案,未來若後座乘客沒有繫安全帶者將開罰新台幣1,500-6,000元,不過這必須送到立法院審議。

以後後座乘客未繫上安全帶不僅要罰...就連駕駛人也一併受罰
行政院院日前通過交通部所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修正草案,將送到立法院審議,增訂小型車後座乘客也應依規定繫安全帶,以及未依規定的處罰。因此,未來若未依法繫安全帶,可能會被罰鍰1,500元到6,000元。同時新草案還規定,若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駕駛人也將必須罰款新台幣3,000-6,000元,舉例來說一家四口若後座兩人未繫安全帶,連同駕駛人在內總計至少要付新台幣6,000元罰款,看起來加重人民負擔,實際上是以重罰來保障生命,以讓民眾能自發性地繫上安全帶。

在歐美與日本等國家,早就立法規定後座乘客必須繫安全帶,對於0-12歲嬰幼兒與孩童也強制規定必須乘坐在安全座椅與保護裝置,只是在台灣卻沒有強制執行加上民眾觀念偏差,使得乘車安全存在潛伏的危機。在立法院對於交通事宜不遺餘力的立委朱鳳芝表示:「當初三讀未能通過,主要是有人質疑後座安全帶對孩童頸部會造成危險,然而社會上發生如此多的不幸意外,更加堅定我們要立法規定後座乘員繫安全帶後座安全帶。」

如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修正草案準備送進立法院修法,或許在輿論聲浪高漲的年代,應該沒有人會反對保護生命的法規。但話又說回來,倘若不是國父孫女而是一般老百姓,政府會有動作修改法規嗎?


 
 
03/11/2011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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