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臺北市路邊停車於2008年1月22日起分階段實施收費時間截止半小時計算
AUTONET記者:盧佛青(01/21/2008星期一)
臺北市停車管理處將自2008年1月29日起全面實施路邊計時收費停車將截止收費前半小時開單改以半小時計費,以消弭民眾對最後半小時仍收收1小時費用之質疑並為市民省下部分停車費用。由於該項措施涉及設備軟體修改,將自2008年1月22日起分區陸續實施。

該處說明由於目前路邊停車係以PDA程式開單,調整計費方式須配合調整全面修改PDA設備程式,全市約2萬5仟餘格收費停車格採逐區分階段修正各分區的PDA程式,自1月22日起依序由士林、北投、內湖、中山、松山、南港、萬華、大同、中正、大安、信義、文山等行政區開始進行PDA程式修改,預計將會在2008年1月29日起全面實施,日後民眾在路邊停車收費時,最後半小時內所收到的繳費通知單,將都以半小時計費。


 
 
01/21/2008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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