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切勿輕忽,請專心駕駛
AUTONET記者:吳煌棋(11/03/2009星期二)
在地狹人稠的台灣地區,車水馬龍的道路上,不時會有大小的交通意外事故產生,查詢中華民國交通部的交通統計月報得知,民國97年國內A1類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224人,民國98年1月至7月底,國內A1類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也有1192人。此外,「A1類道路交通」泛指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一個人代表一個家庭,也代表著每年有上千個家庭破碎。

舉例而言,部份駕駛很容易會有超速的問題,會超速多半抱持著路況很好、自以為駕駛技術了得、覺得依速限行駛的前車太慢等心態,如此超速行駛就是破壞和諧關係的一例,因為車速一快,代表著駕駛與來車、路人的反應時間縮短,言重一些就是「沒出事是運氣好」,沒有人會料到,何時會突然有車從巷子衝出,前方是否會突然緊急煞車、煞車會不會突然失靈、前方道路狀況是否濕滑等狀況,因此「超速」絕對是沒好處,油門深踏的結果也會讓油耗增加,除非一路非法闖紅燈,否則與依最高速限行駛的車輛,行車時間差距不會太大。

另一個例子是「酒醉駕車」,雖然政府已經有將酒醉駕車的相關罰則與罰金提高,但是對酒駕的嚇阻效果卻不如想像中良好,每年不知有多少無辜的人與車因此傷亡與受損,失去的東西無法再回來,但是喜好酒醉駕車的駕駛,絕對是大有人在。

可別以為不超速、不喝酒就是好駕駛,因為不良的開車習慣,所引發的交通事故嚴重程度,可能不亞於上述兩種違法狀況。舉例而言,轉彎、變換車道、進出隧道、路邊停車時不打方向燈,路邊臨停未開始閃黃燈,或者是在大馬路上直接U型迴轉,極容易造成後方來車的追撞,與汽機車擦撞,就在方向燈未打時發生。如此簡單的小動作,就可以避免交通事故的產生,千萬別那麼懶惰。

經常,汽車駕駛看其他的汽機車駕駛不對眼,機車駕駛同樣也會對其他的汽機車駕駛不對眼。相較於汽車駕駛的取得,機車駕照的取得也不困難,騎乘上也可帶來許多的便利性與自由,但問題就出在汽機駕照不難取得,但駕駛觀念與技術卻又不夠成熟。交通安全與人(道德)、工具(汽機車)、制度(交通規劃)、法律等面向環環相扣,只要其中一項因素破壞彼此的和諧關係,就容易會有交通事故產生。


 
 
11/03/2009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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