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路囉!公路總局發布55OCC以上大型重機行駛快速道路暨換牌相關規定!
AUTONET記者:江明翰(10/17/2007星期三)
盼了許久,全台灣大型重型機車愛好人士終於等到了這一刻!自2007年11月1日起,交通部將全面開放55OCC以上大型重機可行駛快速道路的政策,日後除了高速公路之外不得行駛之外,只要騎乘55OCC以上大型重機的騎士,若在台灣各地的快速道路沿線看到55OCC以上大型重機可行駛快速道路的標牌,別客氣,儘管可以騎上去行路!不過除了要遵守相關交通規則之外,這些騎士還有事情要做,而這個事情就是:換牌照!

根據公路總局所發布的消息,自2007年11月1日起,辦理換牌完成之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將開放行駛快速道路。而根據2007年1 月29 日修正發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2項規定:「機器腳踏車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汽缸排氣量5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可行駛之路權除交通部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小型汽車」之規定,於立法院修正通過時附帶決議第3點:5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應比照汽車懸掛二面號牌。惟該車種前方號牌,目前採用軟性材質。

而公路總局表示,55O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前後號牌顏色為紅底白字,編碼方式為前2後2 (如AA-88),該種號牌之換發,將比照往例為免費換牌(依通知依序換牌),預計在96年10月底前完成換發。另為達到核發牌照本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消除外界人士誤會,對於熱門吉祥之號碼,為使該車種號牌得由車主自行依喜好選號,將採用「網路標選號牌」方式,比照現行自用小型汽車牌照選號作業規定辦理標選號牌作業 「標選號牌相關訊息,請逕上電子公路監理網站(www.mvdis.gov.tw)之號牌標售項下查詢」。

至於55O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前方(軟性材質)號牌之貼黏方式,以橫貼為原則,無法橫貼之車型(款)可另採以直貼方式貼黏,如號牌遺失(含前方軟質號牌)應依規定向警察機關報案後辦理遺損換牌並繳交規費。

看到這邊,你可以知曉一件事實,除了55OCC以上大型重機的牌照顏色,將脫離黃底黑字的識別方式,將改採紅底白字的識別方式之外,之前大型重機前方應懸掛車牌的「附帶決議」依然照常實行,而且是以軟性材質的小型車牌現身,至於怎麼掛?怎麼黏貼?就各憑本事囉!

我想55O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的車主們現在應該思考該如何在他們的愛車前方掛上車牌吧!




 
 
10/17/2007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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