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停車管理處為確保所屬各路外立體、地下及堤外停車場安全 已完成各項防颱演訓
AUTONET記者:ASF(08/21/2003星期四)
臺北市停車管理處日前表示,為因應在颱風來臨時減少災害,保障市民車主生命財產權益,臺北市停車管理所屬的公有停車場,已分別依路外立體、地下及堤外停車場制定颱風來襲應變作業計劃且並已完成演練,以真正落實做好防颱準備。

公有路外立體〈地下〉收費停車場水災防範應變措施-
颱風來襲各路外立體〈地下〉停車場幹部及同仁應隨時注意颱風動向及雨量發布情形,並確實就下列措施實施之:
一、海上颱風警報發布後之應變措施:
﹝一﹞依全體幹部及同仁應隨時待命,接受本處之指揮與調度。
﹝二﹞應確實檢察排水系統、受電系統、消防系統、照明系統、收費系統、發電機及UPS是否正常運作。
﹝三﹞應備妥緊急照明手電筒、收音機及發電機柴油。
﹝四﹞檢測出入口防水閘門是否能正常關閉,砂包應置於各進水處。
﹝五﹞各場截水溝排水系統應確實清理,以免堵塞影響排水功能。
二、陸上颱風警報發佈後之應變措施:
﹝一﹞氣象局如發佈豪雨特報臺北地區達四十公厘以上且連續三小時累積雨量達135公厘以上或連續12小時雨量達290公厘以上或預測本市雨量400公厘以上時,即於各停車場出入口張貼告示提醒停車民眾知悉,各易進水之通氣孔應以砂包防堵。
﹝二﹞各場組隨時注意颱風豪雨狀況,如洪水淹沒路邊水溝,幹部即關閉防水閘門。
三、颱風過後之處理工作:
﹝一﹞檢查各項設備是否有受損情事並陳報處本部。
﹝二﹞應詳細記載颱期間各項工作日誌如有受損,應拍照留存報告陳核。

公有堤外收費停車場颱風來襲應變措施
颱風來襲各堤外停車場幹部及同仁應隨時注意颱風動向,並確實就下列措施實施之:
一、海上颱風警報發佈後之應變措施:
﹝一﹞全體幹部及同仁應隨時待命,接受本處之指揮調度。
﹝二﹞於停車場出入口及水門上張貼告示,適時宣佈收費事宜。
﹝三﹞對於欲駛入停車場車輛,應主動勸告切莫駛入;另對於已停於停車場車輛則夾告示單。
二、陸上颱風警報發佈後之應變措施:
﹝一﹞於停車場出入口及水門上張貼告示。
﹝二﹞向養工處查詢水門關閉時間,並張貼公告。
﹝三﹞對於欲入內停放之車輛,應禁止進入〈只出不進〉。
三、颱風過後之處理工作;
﹝一﹞檢查場內各項設施是否受損、並陳報本處。
﹝二﹞應詳細記載颱期間各項工作日誌,如有受損應拍照留存報告陳核。

臺北市停車管理處表示,鑑於前年遭納莉風災重創,為確保所屬之停車場安全,本處將持續督飭各場人員及檢護設施,以做好防颱未雨綢繆工作;同時亦請市民車主隨時注意氣象動態報導,若有颱風訊息發佈立即與愛車停放之場組保持聯繫。以共同為防颱做好準備。

資料來源:臺北市停車管理處



 
 
08/21/2003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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