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HATSU-小而爆發力驚人(中 )
AUTONET記者:蔡致堅(07/20/2005星期三)
由於日本戰敗,加上「發動機製造株式會社」曾替舊日本帝國軍服務,因此在美軍接管後所有工業製造全被限制,然而在在全日本汽車製造業者和GHQ努力交涉下,美方在1946年同意開放每家車廠每年可生產1500輛貨車與20輛乘用車的許可,這對擁有造車技術的「發動機製造株式會社」當然是大好機會,所以於1951年正式更名為「DAIHATSU工業」。

改名兼轉運
DAIHATSU為結合漢字「大阪」與「發動機製造株式會社」而成,所以DAIHATSU直譯為大發是相當貼切。另有一說之所以稱為DAIHATSU,是因為過去的DAIHATSU號SE、SSE在市場熱賣,民眾對於DAITAHSU朗朗上口,故以此為名。不論如何,「DAIHATSU工業」藉由改名機會,順便進行企業組織改變,以因應可能會面臨的龐大業務,關於這點,「DAIHATSU工業」的高層作對了。同一年推出三輪車Bee,除了車內空間可容納四名乘員,所搭載的804cc引擎加上輕量化車體,最高時速可達78km/h。

由於三輪車Bee成功上市,DAIHATSU遂決定專注於小型車領域,其中在1957年所推出的Midget,更引起市場不小的波瀾和話題,造型獨特的Midget雖被定位在商用車,但卻獲得許多小家庭喜愛,也因此同一年便外銷800輛至美國。直到1960年,Midget共生產超過86000輛,佔當時日本市場總生產量的13%,也因此奠定DAIHATSU日後成長的基礎。

與TOYOTA合作時代
既然有了Midget的成功,再加上所累積豐富的銷售經驗,DAIHATSU更確定朝小型車發展,不和TOYOTA、NISSAN等在乘用房車纏鬥,便在1963年推出Compagno,此車委託義大利賓尼法利納進行外型設計,在當時歐洲車當道的日本市場頗獲注意,所以在初期推出800cc的雙門車型,隨後才發展五門旅行車,最後才發展成1000cc的四門與敞篷兩種車型。此時的DAIHATSU,已經在小型車市場佔有領導地位,但真正規模和業務量擴大,則是與TOYOTA合作之後的事了。

雖然60年代TOYOTA推出Publica非常受到小家庭喜愛,並成為市場中的話題,但小型車的設計和經驗卻遠不如DAIHATSU,遂決定向這專事小型車生產的廠商取經,便提出合作計畫,尤其DAIHATSU推出Fellow出師不利,TOYOTA所提出以銷售體系交換小型車開發為條件受到認同,雙方於1967年達成協議,TOYOTA原本自產自銷的型態變成分制,DAHATSU則納入TOYOTA羽翼下,成立「DAIHATSU自動車販賣株式會社」,同時所生產的車型大部分和TOYOTA共用;而TOYOTA旗下的Light Ace則由DAIHATSU代工生產。從此DAIHATSU幾乎在市場上無往不利,所推出的車款幾乎都成為熱銷產品。

除了小型車,DAIHATSU也非常早就開發電動車,這與該公司從動力研發起家有關,所以在1966年,便發表電動車1號,隔年則推出EV1,最高時速可達90km/h,續航力為119公里。如果以當時的標準來看,DAIHATSU已經走在時代的前端。此外,為了延續引擎的研發工程,在1966年成立DAIHATSU柴油株式會社。

此外,DAIHATSU在60年代也積極參與許多賽事,其中在1966年日本房車賽中,以P3奪下700-1300cc級距的冠軍,外型非常流線的P3頗有跑車味道,可惜這款車並未進入量產,否則定會在日本車壇留下盛名。P5則具有接近LeMans賽車的外觀,動力上雖然不甚驚人,卻也拿下不錯的成績。



 
 
07/20/2005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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