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稅 您繳了嗎?
AUTONET記者:Porter(03/21/2003星期五)
即將在今年度四月一日至三十日開徵的汽車牌照稅,以正式由台北市政府監理處與稅捐稽徵處陸續向車主寄出繳款通知書,您可別忘了要繳牌照稅!

台北市政府監理處表示,如果車主到四月間仍未收到繳款通知書,可用電話、信函、傳真或親自前往監理處本部或北區分處牌照稅股申請補發。

另外監理處特別提醒以銀行轉帳繳款的車主,在 4月30日當天,申請扣款的帳戶內必須有足夠餘額,否則即視為逾期。依照規定,牌照稅每延遲兩天繳納,即加收應繳稅款1%的滯納金,上限為延遲 1個月加收 15%。



 
 
03/21/2003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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