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11月1日起550cc以上重型機車變更為每車號牌二面,北市監理處訂於本週末換牌
AUTONET記者:盧佛青(10/16/2007星期二)
交通部2007年9月21日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關於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號牌等部分條文,並自2007年11月1日施行,其中該規則第11條規定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號牌二面,編碼方式交通部核定為前2碼後2碼紅底白字(例如AB-12),原領有前3碼後3碼(黃底黑字)號牌之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必需於2007年10月31日前至公路監理機關免費換發號牌始可上路行駛。

據統計臺北市共有3100多輛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由於此次換牌時程較短,為避免影響平時作業及週邊交通,且方便車主無須請假辦理換牌,臺北市監理處特別選定10月20、21日(星期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加班專案提供換牌服務,換牌通知單已於日前寄出,車主可依照通知單指示日期前往臺北市監理處及所屬北區分處辦理換牌,臺北市監理處當日換牌時間並開放停車場讓換牌車輛免費停放。

車主辦理當日請攜帶如下證件:

1. 換牌通知書。
2. 行車執照。
3. 有效日期在30日以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
4. 原領號牌一面。
5. 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至於沒有收到換牌通知單車主,也可於換牌當日至臺北市監理處辦理,只要向服務台領取「換發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號牌查核單」,填妥後完成查核程序即可辦理換發號牌。臺北市監理處籲請車主,請先檢查愛車是否已完成定期檢驗,及結清使用牌照稅或交通違規罰鍰,如果行車執照到期,換牌當日可以直接在服務櫃檯更換,如要辦理車輛過戶或異動,亦可一併辦理。至於外縣市車輛如果想要在臺北市辦理換牌,只要沒有動產擔保交易設定或其他禁止越區事項,這次也可以跨區換牌。倘若車主在20、21日沒有辦法前來,在22日到31日平日上班時間,也要找個時間到監理處辦理,以免屆時未換牌照無法上路。

臺北市監理處從10月8日至14日已辦理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號牌網路標售,由於換牌當日考量作業效率,不提供選號服務,對於有心想選個自己中意號碼,但錯過網路標售的車主,臺北市監理處特分別於10月16日開放AA-AZ 字碼(AI、AO等字碼除外),10月17日開放BA-BZ 字碼(BA-BZ,BG、BH、BI、BJ、BO、BS等字碼除外),10月18日開放CA-CZ字碼 (CA~CZ,CI、CO等字碼除外),請有興趣車主於選號日上午9時30分前攜帶本人身分證及行車執照至臺北市監理處辦理登記以電腦抽籤排序選號。選定號碼繳費後,持收據於換牌日辦理換牌。至於新車領牌部分,臺北市監理處則從10月16日開始發放新號牌。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通知而不依規定期限換領號牌,又未申請延期,仍使用者,將處以汽車所有人或領用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同條第2項規定,經再通知後逾期仍不換領號牌,其牌照應予註銷,臺北市監理處籲請車主,一定要在期限內(2007年10月31日前)辦理換牌。

另外許多車主對於前面號牌如何懸掛或黏貼不甚明瞭,臺北市監理處於換牌當日亦商請「中華民國大型重型機車經營同業全國促進會」派遣志工人員提供諮詢服務,歡迎車主多加利用。


 
 
10/16/2007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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