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保平安,交通部與警政署研擬加重酒駕罰則!
AUTONET記者:江明翰(08/13/2007星期一)
還記得我們曾經報導過關於交通部與內政部警政署將修改酒駕現行酒駕罰則,並制定出更嚴格標準的事情嗎?而今交通部與內政部與警政署聯手提案出更嚴格的酒駕標準,以降低最低酒測值的方式嚴格執行酒駕罰則,希望藉由此種方式收到降低酒駕比率之效,以免除更多的不幸產生!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送交交通部所提出的新版酒測罰則提案,原本吐氣酒精的濃度最低標準為每公升0.25毫克,超過此項標準就會受罰,而新版酒測值標準提案則向下降低至0.15毫克就會開罰,至於要喝多少酒就會達到0.15毫克的標準呢?大概只要半罐啤酒,或一小口高梁酒,就會超過0.15毫克的標準了。

除了將酒測值最低標準調低至0.15毫克的標準之外,未來只要超過0.15毫克的酒測值就會被罰3000-9000元罰金,若是累犯則會被吊扣駕照一個月;而原先被測出0.25-0.55毫克酒精濃度之間,就會被罰15000元到6萬元的罰金金額,則會被加重到3萬至9萬元的罰金!至於若超過0.55毫克的酒測值,一樣都會以觸犯公共危險罪的罪名被移送法院,但是未來可能會再新增「酒駕致人傷亡罪」的法條,若是酒駕肇事,則可能以類似形同於美國所訂的一級或二級謀殺罪的方式求處重刑,並永久吊銷駕照,也不得再考領駕照。而不停車接受酒測攔檢,因而逃逸者,則會被罰9萬元,且吊銷駕照。

不過由於此項新版酒駕罰則尚屬內政部警政署送交交通部的提案,若要將新版標準付諸實行,則還需要一段時間。不過不管如何,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並且醉不上道,乃是一個對自己和他人都好的事情,望請大家能多多配合,不要再讓更多的家庭因酒駕而破碎了!所以請記得,只要有喝酒,不管喝多少,就不要騎開車了吧!這才是避免危險的不二法門!


 
 
08/13/2007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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