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難為用路人
AUTONET記者:吳煌棋(02/24/2009星期二)
清晨,從離開住家開始,踏上馬路的這一刻,你我便成為用路人。 不論是走路、騎車或開車皆可被稱做是「用路人」的一種類型,但是身處交通繁忙的大台北地區,不論是化身為哪一種類型的「用路人」,從出門後便得開始面對各種複雜而危險的交通狀況,甚至是面對交通警察的「隱形執法」,「馬路如虎口」絕不是危言聳聽。

先從行人的路權開始談起,在台北縣境內的人行道走路還算安全,但是坐車到了台北市境內,尤其是市民大道上,趕流行的腳踏車騎士真的不少,再加上匆忙趕搭公車或火車的行人,稍有不注意可能會撞在一起,感覺真的是險象環生。相反地,在台北縣境內,闖紅燈、未在斑馬線禮讓行人通行的汽機車駕駛,比台北市境內要多許多。至於超速行駛,則是全台皆然,看到行人不太會讓的,行人可得自求多福。

接著談到機車騎士,隨著不景氣影響,路上的機車可說是從多、變得更多,滿街的機車騎士,加上大小車輛、行人,因此大小車禍可說是不斷發生。再加上台灣極為容易到手的考駕駛制度、極為薄弱的駕駛道德、鼓吹競速的廣告影響,不是機車已非一般的代步交通工具,而是多數人手中的「競速工具」,但是稱不上專業的駕駛技術,危害的是他人與自己,讓好好騎車的人不勝其擾,甚至增加社會成本。此外,汽車駕駛也有類似的情況發生,同樣對他人與自身容易造成危險。

或許有人會問,真的有那麼嚴重嗎,好的駕駛仍有很多人?但是根據內政部警政署公布的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統計看來,全台交通事故整年發生166,288件,其中死亡者2,224人,受傷者220,346人,絕非觸你我霉頭,但出門在外,凡事小心謹慎為妙,尤其是在路上。


 
 
02/24/2009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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