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四號〈台中環縣〉『中港系統交流道以東路段』速限調整為90km/h
AUTONET記者:ASF(10/02/2002星期三)
自民國90年12月通車之國道四號(台中環線,西起清水,東至豐原),因受限於道路線形及設計標準,部分路段無法符合較高時速之安全標準,因此速限訂為80km/h。在今經國道高速公路局會同相關單位再重新檢視國道四號各路段之線形,結果國道四號中港系統交流道以東路段可透過工程手段調整道路線形,將速限提高至90km/h,中港系統交流道以西路段速限則仍維持80km/h,該項速限調整已於10月1日起開始實施。

此外,為使駕駛朋友更了解各國道之速限規定,以下為現行國道除收費站區、長陡下坡路段、隧道區、施工區等速限較低特殊路段外,各路段小型車速限規定:

1.國道一號
◎全線(三義至大安溪橋南下方向及林口至泰山收費站北上方向之長陡坡下坡路段速限為90km/h除外):100km/h
2.國道二號全線:90km/h
3.國道三號:
◎基金交流道—土城交流道:90km/h
◎土城交流道—竹南交流道:100km/h
◎斗六交流道—九如交流道:100km/h
4.國道三甲全線:80km/h
5.國道四號:
◎中港系統交流道以東:90km/h
◎中港系統交流道以西:80km/h
6.國道五號南港—石碇:70km/h
7.國道八號
◎台南系統交流道以東:90km/h
◎台南系統交流道以西:70km/h
8.國道十號
◎鼎金系統交流道—旗山:80km/h
◎鼎金系統交流道以西:60km/h

而20噸以上大型車輛於速限每小時90及100公里處,基於安全考量,其速限則較一般車輛降低10公里,上述各速限變換處、路段中、交流道入口處均設有速限標誌,高速公路局特呼籲駕駛人,行車途中仍請依標誌指示行駛,切勿超速,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國道高速公路局


 
 
10/02/2002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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