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鈴還需繫鈴人!政府汽車安全法規待協調
AUTONET記者:Eddie(05/09/2008星期五)
自從上一篇有關貿易商面對交通部安全審查法規文章刊出後,引起相關單位的關切,基於平衡報導的原則,在此與安全審查部門相關人員進行訪談。

先談交通部與ARTC車輛研究測試中心的關係,ARTC屬於財團法人,主管機關為經濟部,旨在協助車輛產業的發展,因擁有專業技術能量,故接受交通部、經濟部能源局、環保署、標檢局等單位委託,執行相關法規檢測業務。針對車輛進口安全審核部分,交通部另有安全審查單位專職負責,因此並不會有球員兼任裁判的問題。

針對車輛檢驗,交通部亦保持開放態度,持續歡迎各民間廠商向交通部登記成為認可的測試機構。目前已經向台灣交通部申請成為被認可的檢測機構,台灣有五家,國外有十八個單位。台灣有冠翌、茂元、三杰還有德國萊因TUV台灣分公司、橡膠中心等等。不過並非所有的授權認證機構,都可以執行安審法規的所有檢驗,某些是燈光部分,某些是輪胎單項部分。而ARTC只是目前可執行項目最多的單位而已。

至於國外的認證機構,許多都是進口車廠協調自己原廠的車輛實驗室,或是零件供應廠商,與交通部進行認證程序,如果通過台灣交通部認證,所有的安審測試就能以書面在檢驗單位執行,減少實際測試的成本。目前幾乎所有大宗的歐洲進口車都是盡量以這個方式與交通部安審單位進行進口車輛的檢驗審核工作。也有一些積極的汽車零件供應商,像是某牌輪胎台灣總代理,自行詢問各車廠進口車輛搭配的輪胎規格,自動向交通部安全審查單位提出認證的動作,除了減輕台灣代理商的負擔以外,也展現出精明的向After Market總代理維修市場拉攏的動作。

而貿易商面對國家法令的限制,雖有少量車制度﹝20台內,﹞,與同案申請可以共用認證資料等等,但是少量檢驗的部分如果沒有在台灣的法規制度下檢驗通過,還是不能銷售。聽說目前貿易商在七月一日要全面實施的一期安全審查法規下所送驗的車輛並沒有任何一台通過測試,也是令貿易商感到困難重重的部分。

另外台灣各單位送驗時間流程也無統一工作時間,可能面臨旺季塞車問題,也是另外一個懸而未決的部分。目前這些問題根據了解,也是透過公會與交通部安審機關協調當中,如有進一步消息,將會繼續為各位讀者報導。

私下採訪一位由汽車轉入機車製造商的同業,舉了機車實施五期環保的例子,國家規定了這樣的法規,讓所有國產機車都要符合排放污染的環保觀念,立意良好。但是因為環保法規而衍生的製造成本,就會完全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好聽的是,我們用路人也進了環保的責任,可惜的就是多付出去的小朋友。而歐洲或是其他國家是否也會因為台灣實施了五期環保所生產出來的車輛,享有同樣的科技?答案是否定的,因為歐洲尚且允許化油器形式的機車引擎,所以這些機車製造商還是會以成本還有當地法規考量,雙線並行繼續生產兩地不同法規需求的車輛。唯一可能可以值得慶幸的,就是台灣的空氣污染會逐步降低。


 
 
05/09/2008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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