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全國強力取締大型貨車酒後駕車及超速行駛
AUTONET記者:ASF(11/01/2002星期五)
警政署鑑於大型貨車酒後駕車及超速行駛,將嚴重威脅用路人的生命安全,為有效防制大型貨車肇事發生,落實保障用路人安全,已通令全國各縣市警察局自本(91)年11月1日開始,強力取締前開兩項違規行為。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分析本(91)年1月至7月,大型貨車(含砂石車、大貨車、聯結車及曳引車等)肇事率為12.5件/每萬輛,與小客車肇事率(1.1件/每萬輛)相較高達11倍。

大型貨車因其車重及軸距較長,迴轉半徑大,駕駛座位較高、車身較長,整車視野有諸多死角,且因載重量大所需煞車距離較長,其行駛特性異於一般車輛。若大型貨車駕駛人再有酒後駕車、超載或超速行駛等違規行為,勢將嚴重影響交通安全,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往往造成重大傷亡。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呼籲各大型貨車駕駛朋友,共同加入反酒後駕車行列,遵守法令安全駕駛外,並再次叮嚀一般民眾,因大型車煞車距離長,轉彎時有內輪差,視野有死角,如疏於注意,極易發生交通事故,故行駛時務必要與其保持妥適之間隔與距離,以策安全。北市警察局亦將透過強力綿密的執法作為,使違規駕駛人無從僥倖,發揮嚇阻效果,有效減少肇事傷亡,以維護交通安全、順暢的交通環境。

資料來源:臺北市交通警察大隊


 
 
11/01/2002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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