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縣警共告發464件奉勸市民勿試法!
AUTONET記者:劉俊麟(06/06/2001星期三)
臺北縣警察局為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執行全國同步交通大執法專案勤務,從上星期六月一日零時起至六月三日止規劃連續取締酒後駕車、飆車及違規砂石車等重點執法勤務。光是在取締酒後駕車部分,共動用轄區十五個分局暨保安隊、交通隊警力2,494人次,經測試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告發者計有464件(處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其中測試酒精濃度超過0.55毫克違反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公共危險罪章,移送法辦者有48件,並勸導酒後勿開車者有1,564人。雖然新法實施後由於重罰使得貪杯之徒更加不敢酒後駕車,但是仍有民眾心存僥倖之心企圖闖關,北縣警再度呼籲民眾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望民眾別再以身試法。

另方面,在防制飆車部分,新法實施以來,臺北縣轄內雖然沒有重大集體飆車事件發生,但警察局亦動用了746人次的警力,針對縣內易發生飆車路段加強防制。在取締違規砂石車方面,警察局也對縣內砂石車通行之重點路段,動用警力755人次加強取締砂石車違規行為,總計告發砂石車超載58件及一般違規341件。


臺北縣警察局表示,以新法實施後的取締成果來看,各項重點違規加重處罰後,其違規情形都有減少的趨勢,特別是酒後駕車及砂石車超載的行為,以往同樣四個小時的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平均告發件數都在180件左右,而目前(六月一日後)平均取締成果為116件,比以前減少60件左右,可見酒後駕車的情況已有明顯減少,而取締砂石車超載也是。由此可見對於這些肇事率較高的違規行為加重處罰,還是顯見其成效。可是仍有些駕駛人不顧其他用路人之安全,任由自己酒後開車,今後警察局也會持續來加強執法勤務作為,以杜絕駕駛人僥倖違規之心態。

臺北縣警察局在此也呼籲駕駛人,六月一日以後新法對酒後駕車行為加重處罰,對於駕駛人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檢測者,也有處最高罰鍰六萬元之規定,所以希望每一位駕駛人都能恪遵規定,並配合警察的攔檢,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警民衝突。另外對於拒絕接受酒精檢測之駕駛人,警察局也會全程錄影蒐證,請民眾勿以身試法,共同負起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的責任。



 
 
06/06/2001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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