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法院判決DAIMLER CHRYSLER需賠償前DAIMLER股票持有人
AUTONET記者:劉茜怡(08/24/2006星期四)
來自德國的消息,DAIMLER CHRYSLER公司遭德國法院判決賠償前DAIMLER公司的股票持有人,以賠償他們在1998年與CHRYSLER合併案中所遭受的不合理損失。

司徒加地方法院表示:這個全球第五大汽車製造廠,應該賠償每位股票持有人,每股22.15歐元的費用,以補償他們在合併案當中所造成的股份被稀釋所造成的損失。DAIMLER CHRYSLER公司則表示,他們將會使用所有法律手段來抵制這樣的判決。該公司已經在併購的過程當中付給股票持有人19歐元的補償,總共付出了兩億歐元。

一位歐洲的財務分析師表示:假設該公司已經付出了兩億三千萬歐元,再多拿個百分之二十三並不會有很大的差別,不過對於該公司卻會是營利上的大負擔,對於股票持有人並沒有好處。另一位歐洲股票市場分析師也表贊同。他表示:這樣的消息乍看之下是非常的負面,但是如果你仔細看看這些股票在1999年的表現,你會發現價值並沒有這麼的驚人。

DAIMLER CHRYSLER公司的發言人則表示,一切的換算都是經過詳細評估,而這些估算都是公平的。具市場人士的觀察,這項法律訴訟並不會對該公司產生負面效應。




 
 
08/24/2006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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