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地區將從2007年六月起更進一步嚴格規定車胎測量標準!
AUTONET記者:Quattro(07/03/2003星期四)
為防範在三年前福特Explorer休旅車出現一連串的爆胎車禍事件,使得福特汽車與輪胎製造商Firestone 形象受創,及為因應運動休旅車、小型客貨車等輕型卡車日益普及、輪胎安全性卻堪慮的情勢,美國已施行近40年的汽車輪胎測試規則將採取更嚴格的標準,從2007年6月起所有在美國販售的輪胎都必須遵守這些新規定。

根據NHTSA的新規定,所有在美國銷售的汽車輪胎必須在測試機台上以時速140和160公里連續行駛半小時,相較於現行120和136公里的測試標準,新規定顯然嚴格許多。經過速度測試後,如果輪胎沒有出現胎面分離或爆裂,而且胎壓未低於先前的壓力,則可視為符合標準的安全輪胎。根據美國主管機關預估目前市面上大約有5%到11%的輪胎不符合新標準,此一變革預期將耗費輪胎製造商3100多萬美元的成本。

此外,NHTSA的新規定還包括一項長達34小時的耐力測試。一開始輪胎必須在負載重量達八成五的狀況下,在測試機台上以時速120公里的速度連續行駛4小時,接著再以載重九成的情況行使6小時,最後還須以最大負載量行駛24小時;該項測試的速度和距離都比目前的標準高出一半。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愈來愈受歡迎的輕型卡車(包括越野車、客貨車和休旅車等車型)輪胎也將面臨更嚴格的審查標準;根據NHTSA指出,有鑑於輕型卡車在汽車銷售市場上日益普及,該車型輪胎的安全標準有必要作更進一步的修正。

在現行的規定下,輕型卡車輪胎的測試標準比一般家用轎車輪胎寬鬆許多;舉例來說,後者必須以120公里的速度進行耐力測試,而前者卻僅需以80公里的速度受測。



 
 
07/03/2003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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