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萬萬稅 民眾繳費心碎碎
AUTONET記者:李承儒(07/11/2001星期三)
我國將有新稅目,交通部為了節約能源並落實使用者付費的原則,汽車燃料費徵收方式,擬由現行汽、機車燃料費依排氣量大小,訂定不同的徵收費額的隨車徵收,改制為隨油徵收,油加越多就繳得越多;為了能順利改制,交通部初步規畫將汽燃費與空氣汙染費隨油徵收,或建議財政部合併各項有關油品的稅目設立「石油稅」。

過去全國能源會議曾要求交通部調整為隨油徵收,以減少能源消耗,且可抑制私人購車,交通部研議將汽燃費改由向汽油供應者徵收,由汽油進口商或製造商先支付汽燃費,再將汽燃費納入汽油成本公式中,附加在油價上。

目前交通部對於汽燃費隨油徵收的附加方式仍在規畫中。交通部認為,可將現行附加於油價上徵收目的與汽燃費相似的空汙費合併徵收,徵收所得再由環保署與交通部拆帳使用;或由財政部整合用油相關的如:貨物稅、營業稅、空汙費及燃料費等稅目新設「石油稅」,詳細的徵收方法,交通部將另擇期邀集相關單位共同研商。

同時,為防止合法汽油因附加汽燃費後與非法汽油的價差拉大,使地下油行有機竄起;交通部也將研究針對未使用已合法繳納汽燃費汽油的車主,處以新台幣1萬元至5萬元的罰鍰;販售未繳納汽燃費汽油的違法者,則處新台幣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


 
 
07/11/2001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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