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車主注意啦! 新版交通處罰條例6月1日起實施
AUTONET記者:邵長玲(06/01/2001星期五)
從今天起包括酒後駕車、超速及超載採分級處分,飆車青少年的家長必須接受講習,單獨留置六歲兒童在車上將處罰一千元等新規定,今日零時起實施。

新版處罰條例中酒後駕車罰則為一萬五千元到六萬元,並依酒精濃度多寡及車輛大小分級處分,也就是喝得多,罰的重,開大車罰得也高,一年內累積二次以上酒後駕車紀錄,一律罰最高額六萬元。拒絕酒測的駕駛人,除罰鍰六萬元外,還要吊銷駕照。

另新增「飆車條款」,在道路上蛇行或及其他危險方式駕駛者,處六千元到二萬四千元罰緩,二輛車以上在道路上競駛或競技的集體飆車行為,處三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的重罰,並吊銷駕照。汽機車查獲第一次飆車,吊扣車牌三個月,二次查獲沒收車輛。家中有未滿十八歲青少年的家長,還需注意,若子女飆車,除飆車者,須接受八小時的道安講習,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實施以講習,並公布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姓名。

為保護兒童安全,汽車駕駛人不得將六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單獨留置車內,違者處駕駛人新台幣一千元罰緩,並施以四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06/01/2001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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