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安全法規訂的再嚴格都沒用!使用者會配合才是關鍵
AUTONET記者:Gilbert(09/27/2011星期二)
幼兒乘車使用汽車座椅以及後座乘客必須使用安全帶的規定,在國內推廣的成效都不甚理想。
從2006年開始、2008年全面實施的第二階段車輛安全法規,當時對於國內市場上所有的上市新車都增加了許多要求與規範,例如頭燈至少要能有以手動進行角度調整、車尾必須配置後霧燈以及為了滿足乘員保護的要求而至少配置2具氣囊等等,這些配備上的提升主要都是受惠於第二階段車輛安全法規的實施,才讓消費者能夠買到擁有更具安全保障的車輛。

圖中已身陷大霧之中的i-Max及前方的E-Class計程車,兩位駕駛人都沒有開啟應在此時使用的「後霧燈」。
但是當政府官員們在訂定或推動這些安全法規的同時,是不是也需要進一步的加強宣導這些配備的使用時機以及操作方式?否則許多駕駛人恐怕空有這些安全配備,但卻因為不知道該如何使用,而只能落的英雄無用武之地,那麼訂定這些安全法規訂的美意不就完全蕩然無存了嗎?

舉個例子來說,現階段所有的新車在車尾都必須有後霧燈的配置,其目的就是要避免在多霧或是其它視線不良的情況下,能夠讓駕駛人開啟使用、藉由點亮1或2個高亮度紅燈的方式,提醒〝後方〞的駕駛人能夠提高警覺,避免發生撞擊的情事。然而筆者近來幾次在行經陽明山或是下著大雨的高速公路時,總是鮮少看到有駕駛人會將車輛的後霧燈打開(甚至還常見到〝完全不開燈〞的情況),很顯然,安全法規雖已訂定,但實際成效其實還有再加油的空間。

類似的情況還有很多,例如幼童乘車必須使用兒童汽車座椅、後座乘客必須繫上安全帶以及前座不得在行車時開啟影音娛樂系統等等,這些有關行車安全的規定不是早已實施就是即將實施,但是實際上確實遵守相關規則的駕駛人或是用路人又有多少?

安全法規訂的再嚴格都沒用?使用者會配合才是關鍵!政府在訂定相關法規約束車商之後,是不是也應該要進一步對駕駛人及用路人來進行加強宣導,這樣才能讓政策施行的美意得到真正的落實!



 
 
09/27/2011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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