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向重生,美國破產法院批准GM資產出售案
AUTONET記者:吳煌棋(07/08/2009星期三)
在GM集團宣布破產,進入重整階段階段之後,根據破產法第363條審議公司資產出售,是由原先的公司體系分出旗下能夠獲利的品牌與資產,並且將無法獲利的資產加以分割出售。近日,美國紐約南區破產法院,由大法官Robert E. Gerber宣布批准GM的銷售案,幾乎將所有的GM資產賣給由美國財政部出資設立的NGMCO公司,讓GM集團的重組過程邁向全新的歷程。

NGMCO在完成收購GM集團的交易案時,將會將公司名稱改為General Motors Company,並且持續沿用GM此汽車品牌名稱,旗下各汽車品牌也將持續運作。如此作為,代表著新成立的GM集團問世之日已經不遠。除此之外,新成立的GM集團透過與UAW美國汽車工人聯合會(United Auto Workers)、CAW加拿大汽車工人聯合會(Canadian Auto Workers)達成協議,更可以無後顧之憂地,以極具競爭力的經營組織拓展公司的業務。

新GM的持股比利為,美國財政部60.8%,UAW美國汽車工人退休福委會17.5%,加拿大與安大略政府11.7%,舊GM僅剩10%。此外,舊GM與UAW美國汽車工人聯合會退休人員醫療信托基金,分別將持有新GM達15%與2.5%可行駛股權認證,舊GM將改名為汽車清償公司(Motors Liquidation Company),讓未併入新GM的剩餘資產逐步地出售。

也正因如此,未來新GM將會擁有更低的負債資本比,而其資產負債表也將更為健全,力求損益平衡,讓公司經營的風險近一步降低。如此一來,就算是GM旗下各品牌推出的車款銷售表現不佳,也能夠達成獲利,或者是有能力在開發新產品與技術等面向努力。

新GM總部將設在底特律,將由Fritz Henderson擔任總裁暨執行長,由Edward E. Whitacre擔任董事長。Fritz Henderson表示,新GM感謝來自美國、加拿大與安大略政府的協助,讓公司得以健康地發展下去,這是一個具有挑戰性的時刻,新GM有責任繼續往成功之路邁進。


 
 
07/08/2009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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