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代檢廠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車輛檢驗全程錄影
AUTONET記者:ASF(03/22/2004星期一)
為落實車輛檢驗及方便查核,公路局各監理所、站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車輛檢驗全程錄影,而汽車代檢廠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車輛檢驗全程錄影,代檢廠如未裝設者,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暫停委託代檢。

每條檢驗線裝設全程錄影系統,大型車檢驗線應備有六個攝錄鏡頭、小型車檢驗線應備有四個攝錄鏡頭,且螢幕需各自獨立顯示。裝設攝錄鏡頭規定如下:(1)前、後攝錄鏡頭各一具:攝錄檢驗車輛進出檢驗線及檢驗狀況車輛整體外觀全景。(2)第一攝錄鏡頭:攝錄前輪定位及煞車檢驗項目。(3)第二攝錄鏡頭:以能看清查驗引擎(車身)號碼、汽車排放廢氣污染及牌照號碼之動作。(4)第三、四攝錄鏡頭(限大型車檢驗線):攝錄大型車左右二側,倘檢驗大客車應增加攝錄車身內部、上下層及滅火器與開啟之安全門等(此項應以攜帶式無線搖控鏡頭攝錄)。

資料來源:公路總局



 
 
03/22/2004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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