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隆汽車遭公平會罰鍰兩百萬
AUTONET記者:劉俊麟(07/20/2001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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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不實以及違反公平法規定
廣告若是過度誇大不實將會受罰!最近車界就發生了一件有關廣告不實的案例。這是的主角竟然是國產車的銷售龍頭裕隆汽車,根據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公佈的消息指出,由南陽實業與部份民眾向公平會檢舉裕隆汽車在去年七月起於電視媒體所刊登有關Sentra180車型的廣告CF,其內容宣稱該車款(Sentra180)獲得日本官方安全認證(榮獲日本自動車情報三A級最高榮譽肯定、日本官方’89年最新實車撞擊報告摘下最高安全評價、超過同級車贏得日本國家頂級安全認證的絕對殊榮、JNCAP日本新車評估報告等等),不過經過調查後發現該車款並無獲得認證,並且此波一系列的廣告文宣中還將同級競爭車款的安全認證結果做了一番不實的比較與陳述,所以公平會副主委鄭優與其他公平會委員在公平會議上裁決:裕隆汽車此舉已構成誇大商品之嫌的不實廣告,因此決議罰鍰新台幣兩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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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該公司在行銷手法上的一項缺失,面對這項裁決的裕隆汽車目前仍未有所回應,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在本報以往所進行的網路民調顯示中,消費者對Sentra180的印象或是使用心得仍有極佳的口碑,因此安全固然重要,不過刻意不實的行銷到最後卻是將當初苦心建立的品牌形象毀於一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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