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普車賽事及露營活動預告
AUTONET記者:馬自強(04/17/2001星期二)
由中華民國越野吉普車運動協會東區分會所承辦的吉普車障礙挑戰賽暨東區大露營活動即將於4月28、29兩日在宜蘭縣泰雅橋下舉行。其中整個活動的重頭戲在於吉普車障礙挑戰賽,而這種賽事主要著重於考驗選手操駕吉普車的技巧與穿越障礙的判斷能力,因此與其它標榜競速的吉普車賽事有著截然不同的比賽節奏,對觀眾而言更可以從觀看比賽當中獲得強烈的視覺滿足。

吉普車障礙挑戰賽的規則說明如下:
不論車輛組別,每一輛參賽車,都必須完成比賽,才會被大會計算成績。

在車輛改裝方面的規定為:
a.必須有前、後保險桿。
b.不得拆除車門,若有側面保險桿則不予限制。
c.有原廠硬頂的車輛可以不加裝防滾籠。
d.敞篷車或軟頂的車輛必須加裝四點以上防滾籠。
e.參賽車不一定要有行車執照,但是沒有行車執照的車,不可以行駛於一般道路。
f.大燈、方向燈、油箱蓋、電瓶樁頭必須用水電工程用的膠帶固定。
g.車上必須有改裝的四點以上安全帶。如果是新改裝的賽車,建議使用六點安全帶。
h.更改引擎本体的車輛,以實際容積計算。
i.底盤、輪胎、避震器、進氣、排氣....的改裝沒有特殊的限制。
j.加裝渦輪機或機械增增壓的車輛,以原容積x1.4倍計算(1600x1.4=2240,2500X1.4=3500)。

對於參賽車手個人裝備的規定也與房車賽的要求大致相同,其規則為:
a. 必須著賽車服、高統鞋。
b.必須有半罩以上的頭盔。
c.參賽時必須正確戴好頭盔,並繫上安全帶。
d.賽前簽署參賽同意書,並於賽前車手會議後,交給裁判組。
e.賽前不得飲酒。
f.賽事中若因車輛故障、翻車,而借助外力時,該車即失去資格。
g.賽事中車手因故停車,並除下安全帽時,即意味車手主動決定退賽。
h.起點裁判有權當場決定服裝不整、有酒味的車手失去資格,車手只能在事後申覆,如申覆成立可退還報名費。
i.賽車在場地附近移動時,必須減速慢行,裁判組可以主觀認定,對移動過快的車輛處以警告、加秒,甚至禁賽的處罰。


 
 
04/17/2001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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