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颱洪期間,臺北市8公尺以上道路紅黃線開放停車
AUTONET記者:盧佛青(12/20/2007星期四)
由於2007年之颱風期間民眾反映,臺北市市區道路紅黃線附條件開放停車之規定,影響民眾通行順暢及救災安全,經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檢討考量救災車輛之通行寬度需求,乃將原紅黃線附條件開放停車之規定修正為8公尺以上道路紅黃線附條件開放停車。

另2007年柯羅莎颱風期間士林區百齡橋(基隆河)、士林橋(雙溪)、南港區南深橋(四分溪)、南港橋、力行橋、弘道橋、福山橋及民權橋(大坑溪)等8座橋梁因設有防洪陸閘或擋水板,於颱洪期間水位高漲,因可能高過橋面而會關閉陸閘或設置擋水板,故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檢討後乃於颱洪期間管制上述橋梁不開放供民眾停車,以維安全及以利防洪通水。另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將於2008年防汛期前於上述八座境轄橋梁設立相關禁止停車標誌牌面,以利民眾週知。


 
 
12/20/2007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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