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陽明山停車場委外經營情形
AUTONET記者:盧佛青(11/08/2007星期四)
臺北市停車管理處表示,陽明山花鐘前、立體及第二停車場由本處與群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訂立3年之委託經營契約。現場除配置管理人員外,並配合以24小時之自動化收費系統進行收費管理,而有關停車導引系統錯誤顯示「暫停使用」造成民眾誤解之情況,本處已於昨晚立即修改完成,並正確顯示停車資訊。另廠商之市內電話變更,將於本日內更正完成。

至於停管處委託民間經營後之稽查督導情形,係採每月各委託民間經營之停車場定期2次督導查核,以現場簽名之督導考核三聯單方式辦理,且配合每月不定期抽查督導,若業者有違反契約之行為,立即要求限期改善,如業者未依規定改善完成,依契約之約定辦理違約罰款。

後續停管處將加強督導查核之密集度,以維護民眾停車權益。


 
 
11/08/2007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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