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禁停標線管制方式!彈性開放路邊停車
AUTONET記者:ASF(04/15/2003星期二)
因應臺北市各地交通環境之特性不同與生活方式的多元需求,台北市道路禁停紅、黃線將配合各道路之交通需求特性及沿線停車需求,突破以往制式化管制方式,對其管制時段彈性調整。例如在市區道路交通量最大的尖峰時間或白天應禁止停車,其餘時間則可酌情允許停車;在觀光遊憩地區則於一般上班時間開放停車,而於例假日觀光人、車潮遽增時,應禁止路邊停車。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之規定,禁止停車黃線其禁止時間為每日上午七時至夜間八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或附牌標示之。禁止臨時停車紅線其禁止時間為全日二十四小時,如有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因此實施彈性開放路邊停車(臨停)之路段,台北市交工處皆於禁停紅、黃線管制路段起、迄點設置禁停時段之標誌,以告知駕駛人。

現況彈性開放路邊停車(臨停)管制措施包括:(一)假日禁止臨時停車,設置於觀光旅遊景點及假日車流量大的路段,為維持觀光旅遊景點週邊之交通順暢,假日實施禁止臨時停車管制,其餘時段則開放停車;(二)禁停黃線禁停時段彈性管制,設置於尖峰時間車流量很大或全日車流量大的路段,即禁停黃線之禁停時段予以彈性縮短或延長;(三)家長接送區,設置於學校週邊家長接送需求較大的路段,在上課期間家長接送區黃線路段禁止停車,其餘時段開放停車;(四)假日開放停車管制,設置於假日車流狀況良好之路段,在假日可開放停車,其餘時間則禁止停車。上述管制路段皆已配合設置相關禁停標誌牌面。

考量台北市各道路交通情況不同,彈性開放停車之時段亦不同,惟彈性開放停車之管制措施,禁停標線與禁停標誌必須配合使用,交工處特提醒用路人於上述路段停車前,特別注意禁停標誌牌面之禁停時段與其意義,以避免遭受誤解或取締拖吊。

資料來源: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04/15/2003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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