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人應有所警惕了,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對違規大戶將展現雷霆催繳手段!
AUTONET記者:馬自強(04/23/2001星期一)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第三期百名違規大戶名單於日前已經出爐了,並自即日起陸續加強進行催繳。繼第一期百名違規大戶總違規件數肆萬貳仟捌佰貳拾件,金額肆仟捌佰壹拾萬捌仟捌佰伍拾伍元,已於八十九年四月執行完畢及第二期百名違規大戶總違規件數參萬玖仟貳佰件,金額貳仟肆佰參拾捌萬陸仟壹佰元,執行率已達百分之九十一,裁決所自即日起推出第三期百名違規大戶名單,總違規件數貳萬玖仟玖佰零參件,金額壹仟捌佰柒拾伍萬壹仟貳佰元,其中最大累積違規件數為四八八件,金額為貳拾玖萬陸仟肆佰元;最小累積件數為二三八件,金額為壹拾柒萬陸仟壹佰元。

據統計,第一期百名違規大戶最大累積件數為一二四四件,金額為捌拾萬參仟壹佰元,已於八十八年七月二十九日執行完畢。第二期百名違規大戶最大累積件數為七三四件,金額為肆拾肆萬玖仟柒佰元,已於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取得債權憑證。第三期百名違規大戶之最大累積件數、金額約為第一期百名違規大戶之四成,為第二期百名違規大戶之六成五。由每期件數、金額之逐步縮小,可見裁決所對積案催繳的執行成效顯著。故裁決所自即日起推出第三期百名違規大戶名單,進行強力催繳,簡化作業流程,加快開立裁決書速度,並請臺北市政府及各縣市警察局代為送達通知書函及裁決書,對於拒繳罰鍰之違規人亦將移送各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俾建立公權力及公平適法的良好交通環境。

裁決所在馬市長一再宣示:「加強交通違規積案催收,並非是為了充裕市庫,而是對於所開出的任何紅單,均要收到罰鍰,以建立一個公平、守法的社會,讓守法成為臺北市的象徵。」未來亦將持續「大刀」砍向違規仍不依規定繳納罰鍰者;在此,提醒民眾若接到紅單或有違規事實,應儘速繳納罰鍰結案,否則將依規定催繳到案,甚至移送各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04/23/2001新聞
後一天文章列表 前一天文章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