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交通法規將於今年上路
AUTONET記者:Shun(01/18/2001星期四)
交通部日昨初步排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各項修正條文實施時間表,原則上將分兩階段實施。除開車禁止使用行動電話、幼童乘車需置於兒童安全座椅及乘車需繫安全帶於9月1日開始取締外,其他修正條文將一律於6月1日實施。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條文已由立法院三讀通過,共計修正55條,修正重點包括:汽、機車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者,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集體飆車處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除當場禁止駕駛及吊銷駕照外,累犯還將沒入車輛;同時,未滿18歲者若無照駕駛,家長亦需陪同參加道安講習,並得由警方公佈家長姓名;而未滿14歲者一旦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家長將會受罰。

其他相關罰則如下:汽車駕駛人或前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將處以新台幣1千5百元罰鍰;兒童未依規定置於專用安全座椅者,罰款新台幣5百元;駕駛人若將6歲以下或需特別看護兒童留置車內,則將處以新台幣3千元。

未來,對酒後駕車及行車中使用行動電話也有更嚴苛的規範,行車中無論車輛是否因等紅綠燈,一律禁打大哥大(汽機車皆然),違者處新台幣3千元及1千元罰鍰;酒後駕車罰鍰亦提高為1萬5千元至6萬元,並吊扣駕照一年,累犯更要加重處罰並吊銷駕照。

 
 
01/18/2001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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