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交通新制度 駕駛人不可不看!
AUTONET記者:林浩昇(01/03/2005星期一)
在大家歡喜迎接新的一年的同時,國內的許多新制度也在此時正式生效。其中用車人較為關心的許多新制度,AutoNet在此為各位讀者詳盡解說,以免大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荷包失血。

汽車部分:

在高速公路部分,自2005年1月1日起將展開第二階段的大執法,國道公路警察局將出動約150輛配有錄影機的偵防車和巡邏車,在高速公路易塞車的路段取締「插隊」、「違規跨越雙白線」及「交流道槽化線」的駕駛人,違規者將處以3000原罰款。這些新制對於高速公路塞車時的交通秩序將有相當的改善,也將減少低速擦撞的爭議及機率。

而若駕駛人不幸在高速公路發生擦撞事故,自元月1日起應即時使用隨身攜帶的蠟筆或粉筆,自行標繪事故現場並將車輛移至路邊,否則將處以3000元之罰款。

而為杜絕不肖集團利用重大事故車車牌借屍還魂,自元旦起在車輛發生重大事故時,將方將會列管該車的車籍資料,並暫時不得過戶,可有效杜絕歹徒利用事故車車牌懸掛至贓車的行為,進而減少車輛失竊率。至於事故車認定標準,包括引擎凹陷三分之一、車輛不能行駛、行駛有偏向、車體破損等。

機車部分:

1.元旦起補習街「南陽街」將實施機車退出騎樓、路邊停車格收費措施。其中機車路邊停車格收費是首次實施的新法,每日以次計費20元,雖然對於公共安全及街道景觀有相當程度的改善,但在停車場所未增置完善的情況下,將對該區停車的學生造成困擾,也是此措施未盡完善之處。

2.在開放重型機車上路之後,政府在元旦後也首度開放台72線、台68線,兩條快速道路供250c.c.以上重型機車行駛,這不僅是重型機車駕駛人的福音,也是一大突破。但雖然如此,重型機車駕駛人仍須依照速限及交通規則行駛,汽車駕駛人也應將重型汽車當成一輛汽車,才不致有重大意外發生!



 
 
01/03/2005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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