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田控告吉利侵權敗訴!
AUTONET記者:Quattro(11/26/2003星期三)
豐田控告吉利侵權案是中國入世後首次牽連外國汽車生產廠商的訴訟,因此格外受到各方關注。於本(11)月24日經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宣判:雙方的設計明顯有區別,駁回了豐田田的起訴。

去年12月,豐田汽車就中國汽車生產廠商吉利集團的美日汽車使用的商標與豐田的圖形、文字商標相似一事向中國法院提起公訴;而豐田對於最後敗訴的宣判結果,將討論判決的內容後決定是否上訴。


根據當地媒體指出,判決稱從大體上雙方的設計並無相似之處,不會使消費者產生混淆,更不會因此選錯生產廠商。而吉利在對外宣傳中打出〝豐田動力,價格動心〞和〝使用豐田8A發動機〞的宣傳語,嚴重損害了豐田的競爭優勢這一部份,當地法院則判定吉利使用上述字語不構成不正當競爭,由於上述字語未達到我國法律所規定的對產品內容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程度,因此不會民眾誤認美日汽車引擎係日本本土製造,也不會對豐田汽車的品牌商譽產生不利影響。

吉利對於判決結果表示,這次的勝訴表明,警惕著國內民族企業必須對企業的知識產權有信心。



 
 
11/26/2003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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