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基本福利,美國加州強制LYFT與UBER列司機為正式員工
AUTONET記者:Ginny(08/14/2020星期五)
在本週,加州舊金山已由法官Ethan Schulman批准禁止UBER、LYFT等公司將駕駛歸為獨立承包的合約員工、而非正式員工的控訴;目前,除了加州以外,其他地區像是洛杉磯、聖地亞哥、甚至整個紐約州都針對這些共乘公司提出了訴訟。

UBER與LYFT被指控違反法案Assembly Bill 5(AB5),這是一項新設立的當州法律,主要是要求公司若能控制員工的工作方式、或員工的工作屬於主要業務的一部分,在這些情況之下就必須將員工歸類為正式員工。

法官Schulman表示,檢察官足以證明UBER與LYFT分類司機的方式是違背法律的,而且,公司論點為他們不符合AB5法案所要求的公司資格,但如果司機被剝奪在最低工資、病假、事假、失業保險、職業傷害保險等等正式員工會有的眾多福利,那麼不只是司機福利受限,甚至也會影響到公眾福利,而這些危害並非抽象的,代表了對勞動者的實際傷害。

另外,法官也指出,如果UBER與LYFT堅持抵制當州法律、違背禁令,當然必須對發生的所有意外負責,畢竟公司不能僅因為規模大就逃避法律問題,但仍允許這些公司進行上訴;LYFT表示將繼續追究,UBER官方則尚未回應。

雖然裁決對乘車公司來說是一次敗戰,不過,洛杉磯檢察官Mike Feuer聲明表示,對於上萬人數的UBER與LYFT司機來說,這可是一次大勝利,因為他們正在努力工作,而且在疫情期間還必須每天都為了供養家人而冒著絕大的風險接案。

至於在新法案裡面,受AB5法律影響就包含數十萬組成了「零工經濟」的合約員工,影響到的企業就包括了共乘公司、還有以應用程式為基本接案工具的食品外送服務等等,當AB5法案於今年一月一日生效,得到了許多勞動組織的廣泛支持。

隨後在十一月,在UBER與LYFT最大的美國市場加州,選民將能夠針對22號提案(Proposition 22)投票,決定是否該將主要以應用程式接案的司機歸類為獨立合約員工。LYFT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駕駛並不想當僱員,但最終,這個問題將由加州選民決定,而選民會選出對司機最好的決定;UBER則沒有立即回應。


 
 
08/14/2020新聞
後一天文章列表 前一天文章列表